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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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水用的柴是我花钱买的,碍着谁的事了不成?你们唐人没那么爱干净,我自己爱干净也不行吗?为了保持我的卫生习惯,我就选择做月光族,怎么了?我按捺火气,好言好语地解释:“少府,流言起于驾部李主事所作、慈恩寺法师所讲的一篇变文。李主事作那篇变文,是为了劝谕世人,变文中写的女郎,不过是个凭空捏造的天竺女子罢了。且变文非妾所作,亦非妾所讲,一切与妾无涉,愿少府明察。”
  “还来攀诬李主事!可见李主事见事极明,果然兽类不知廉耻。”县尉斥责,“狐怪异类,自恃姿媚,迷惑人心,行悖乱之事!谁不知如今百姓多事狐神,你迷惑人心,是想要众人供奉你罢!”
  我没忍住,发出一声嗤笑:“倒要感谢少府赞我‘姿媚’。”
  这种莫名其妙的精怪之说实在太蠢了。这位县尉,难道就是想坐实了我是狐怪?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等等,他说李崜“见事极明”?那天崔颢迁我户籍时,曾说万年县尉是他们副台主李林甫的私人……是了,万年县尉是为了讨好李林甫,才要极力论证我是狐妖,他儿子李崜写的变文没有错,没有给人带来麻烦!
  县尉一愣,似是没想到我一个平民女子,竟敢公然藐视他作为官员的权威,当即大怒:“野狐无礼!”
  一个捕吏连忙趋前,对县尉轻声说了什么。县尉点了点头,捕吏们便上前来拽我,显见得是要对我动刑的意思。我大声道:“少府!我家阿兄也是官身,你无端拷掠,于律不合,不怕我阿兄弹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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