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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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尸体的解剖、拍照等苦力活。
  则由布莱恩,在法医的指引下进行。
  后续跑法医局的各个部门交接,也都是布莱恩这个苦逼仔负责。
  整个过程十分繁琐。
  托姆也晓得自己坑了布莱恩,脸上露出歉意:“我听说,最近似乎会有新的部门成立,很缺有经验的解剖员,你就当熟悉熟悉业务好了。”
  布莱恩闻言,心中一动。
  新部门?
  难道就是大伯比利说的‘犯罪实验小组’?
  他点上香烟,装作不经意道:“什么新部门?”
  托姆摇摇头:“消息是我之前在劫案谋杀司的同事告诉我的,具体我也不清楚,但待遇肯定比我们这些法医局边缘人物要强,我到时候应该会报名。”
  见状,布莱恩只能放弃继续套话。
  一根香烟结束。
  两人开始忙碌起来。
  托姆的工作,主要负责制作现场勘察报告和死者的信息调查报告。
  这其实是一件很奇葩的事情。
  因为正常情况,这些是由负责凶杀案件的警探来负责,并且警探局那边,也有专门勘察现场的现场勘察员。
  奇葩的地方,就在这里。
  根据洛杉矶这边的规定。
  凶杀现场,必须要法医现场勘察员和警方一起进行命案现场的现场勘察。
  同时警方那边的现场勘察员,只能负责尸体以外的现场勘查,没有现场勘查尸体的权限。
  尸体勘察,只能由法医局的现场勘察员负责。
  那什么时候,才能由警探局那边接手案件调查呢?
  这得等天亮,上班的法医,看完法医现场勘察员,提供的现场勘察报告和死者的信息调查报告之后,确定是凶杀案,出具文字形式的鉴定报告书,交给警探局。
  那边才能正式接手案件调查。
  总之,很繁琐。
  布莱恩今晚的工作是临时收殓,描述尸体特征。
  托姆在布莱恩来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报告材料,所以将布莱恩带到两辆停尸车前,就缩到了隔壁的小房间,埋头写报告去了。
  看着两具被裹尸袋包裹的尸体。
  布莱恩深吸了一口泛着浓郁消毒水和福尔马林气味的空气,换好衣物,打开拍摄设备,插上一张没有编号的卡,准备开始工作。
  哗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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