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2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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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算大的会议室,只有一个穿着背心,显露出一身疙瘩肉的大伯,双脚架在会议桌上,无聊地把玩着一个有些像犬类的头骨。
  除此之外。
  这里除了桌椅,一览无遗。
  根本没有发现血液的痕迹。
  布莱恩鼻子微微耸动,心中一惊,立刻关掉了自己的强化嗅觉,随后在大伯比利目光看过来之前,先一步垂下脑袋,低声道:“大伯,怎么了?”
  “抬起头。”
  比利放下手上的狼头骨,敲了敲会议桌:“最近有收到新部门的消息吗?”
  布莱恩顺势抬起脑袋,点点头:“据说是月底出招聘通知,但详细的情况,大家都不清楚。”
  “这是资料。”
  比利将一叠资料,丢到对面的桌子,同时示意布莱恩坐下。
  布莱恩也没有拘谨。
  坐下后。
  他拿起资料,翻阅起来。
  也不知道比利,是怎么搞到的这份内部资料。
  十分详细。
  新部门的名字,全称‘犯罪实验小组’。
  不过这只是统称。
  整个部门的搭建,仿造警探局的劫案谋杀司(重案组),分成了若干个编号小组,每个小组,包括一个组长,一个副组长,下面成员若干。
  剩下的,就是权利和职责划分。
  权利方面。
  每个犯罪实验小组的小队,对于辖区涉嫌凶杀的案件,具有绝对的管控权和执法权,从现场勘察,到逮捕归案,甚至可以调动辖区警局协调出动。
  相当于法医局和警局的加强版。
  职责方面。
  小队以洛杉矶警区划分辖区。
  具体详情,资料上没有说明。
  不过考虑到,单单洛杉矶市区,就有四个大分局,21个警区,近百个小警局,恐怕犯罪实验小组的数量不会太少。
  看完资料。
  布莱恩疑惑道:“大伯,这个犯罪实验小组的权限这么大,那法医局和警探局,会同意吗?”
  “政治是利益的妥协产物,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比利语气中满是不屑,随后话题一转,不经意道:“对了,布莱恩,血月天象,是不是很神奇?”
  说话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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