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112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来到现场。
  布莱恩看了眼坑洞周围的痕迹,直接朝苏珊道:“很愚蠢的藏尸手段,看尸骨呈现的大小,应该是十八九岁的女性尸体,凶手大概率是她的同学或者老师。”
  苏珊睁大萌蠢的眼睛,眨巴眨巴,不说话,但表达的意思很明显:“别给老娘绕弯子,老娘听不懂!”
  布莱恩耸耸肩,指着坑洞周围的痕迹道:
  “这是野狗刨出的坑洞,它们闻到了泥土中散发的腐臭味,把尸体当做了同类埋的食物,导致了尸体的暴露。
  这就是不作任何处理,浅埋尸体的弊端。
  另外尸骨周围的泥土,被压的严实。
  这也是很蠢的做法。
  尸体在腐烂过程,产生的腐败气体,不仅会产生强烈的臭味,引来食腐动物挖掘,还会一点点将泥土顶开,形成鼓包。
  也就是说。
  就算这个受害者,不被野狗挖出来,身体腐烂时候泄露的腐败气体,也会将自己的位置暴露出来。
  正确的做法,是将坑挖深一点,土埋松一点,留出泄气空间。
  如果能先用火焰处理一下尸体的话,效果会更好,种上一些根系深的植物,效果也不错。”
  布莱恩科普着杀人埋尸的经验。
  苏珊在一旁听的津津有味。
  作为管杀不管埋中的一员,这些知识,对她而言,十分新奇。
  布莱恩换上衣物,拿起工具,一边挖掘,一边继续给苏珊科普道:
  “至于分辨尸骨性别,最主要看尸骨的颅骨、骨盆、躯干骨和四肢骨,其中骨盆最好分辨。
  不过对于有经验的尸检官和法医来说,看指骨,也能看出死者大概年龄和性别。”
  最后一句话,他就是纯放屁了。
  老法医,或许能通过指骨,就看出死者的性别,但对于发育结束的成年人尸骨,单靠指骨,肉眼很难确定对方的年龄。
  布莱恩能确定,单纯是通过尸骨上面残留的信息素闻出来的。
  他继续道:
  “一般新手凶手犯案之后,会下意识将尸体藏在他熟悉的区域。
  熟悉的区域,在他们潜意识里,就代表安全感,这也是我为什么认为凶手是学校学生或者老师的原因.
  但这样其实很蠢。
  尸体埋的时候不难,等凶手恢复冷静,意识到埋尸点不安全,想要换一个地方的时候,处理起来会难上好几倍。
  人都是怕麻烦的。
  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心存侥幸,认为尸体不会被发现。
  其实都是自己骗自己罢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