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16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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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夫,就是布莱恩。
  看到他们的信,布莱恩意识到,自己刚刚平静没两天的生活,又要被打破了。
  回到屋。
  布莱恩拆开信封。
  里面只有一张散发腥臭气味的纸张。
  纸张上面,用不知名血液,写着三串抽象的联邦文:
  我发现你了。
  如果不想暴露自己,立刻前来史密斯马戏团。
  我会一直盯着你!
  信纸的最后,还有一双血红色大眼。
  就是画的人,估摸文化水平不是太高,以至于看起来像是小孩子的涂鸦,除了显得有些诡异之外,看着没什么震慑力。
  “有意思,发现我了?”
  布莱恩摸了摸下巴。
  他不知道这是试探,还是真的发现自己了。
  毕竟畸变者的能力有很多,自己当初扮演屠夫的时候,又没有获得‘信息素掌控’+‘肉身掌控’的能力,说不定就是哪里,残留了自己的信息素在现场。
  问题是,自己杀完a1小组组长之后,第二天,又被苏珊拖着带回了案发现场。
  那时候,他是有明面身份的!
  就算是有人靠着类似嗅觉的畸变能力,也不应该因为气味的原因,锁定自己啊?
  布莱恩思索片刻,就放弃了。
  无所谓了。
  不管对方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人死光了,他就依旧是受人尊敬的尸检官阁下!
  “我只想过些安安稳稳的生活,为什么总是有臭虫跑出来打扰我呢?”
  布莱恩摇摇头,将信件收好,离开住处,来到楼上秘密租赁的安全屋,收敛全身的信息素,干干净净洗了个澡,随后换上一身衣物,戴上小丑面具,拿着腥臭的信件,细细一闻。
  上面残留的新鲜信息素,顿时涌入布莱恩的脑海。
  他走到镜子前,扭了扭脖颈,昏暗的灯光下,脸上的小丑面具,露出色彩阴冷、张狂而疯癫的笑容
  离开公寓。
  布莱恩没有急着追踪信息素的主人位置,而是先来到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处安全独立屋。
  这里是他大伯比利,留下的安全屋之一。
  屋子挂名在一个满世界乱跑的推销员身上,至于有没有这个人,布莱恩不清楚,但是他调查到这个人每年都有完整的纳税和购物记录,应该有专门收钱办事的人负责这些。
  这些都不重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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