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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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中,有人缓缓鼓掌。
  “好刀法!”王忱很难得的,没有和他的酒坛子一起出现。
  而接着,殷仲堪,杨佺期还有陶渊明为首的庶族们也都跟着鼓起掌来。
  刘寄奴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将长刀倒过来,向地上一掷,刀身直插入地,空留一行刀柄在半空令人心颤地抖动着。
  “我刚刚这套刀法,在北府军中只不过是最普通的基本功,营中将士人人皆会。我知道,你们读书人一向不喜欢舞刀弄枪,但也须明白,战祸起,虽然有人替你们迎敌戍边护卫江河,但你们自家后院起了火,就只能你们自己救命。”
  说到这里,刘寄奴停了一下,祝小英有一种感觉,似乎好像大概……他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小心肝瞬间抖了抖。
  然后刘寄奴继续道:“作为一个男人,最起码也要能护得了自己的女人。战火无情,谁也料不定以后会发生什么,别等到外族进家门肆意蹂躏的时候,只会哭哭啼啼逼着女人投井上吊!”
  这话说得非常不留情面,不过鉴于在场大多数人都是钻石王老五,家中无女人,所以,这一番话只针扎般地刺痛了在场一个人的心——
  马文才突然回头看了看祝小英,下意识侧了侧身,将她挡在身后,眼神竟然透着那么一股……凛然。然后接下来,他看向刘寄奴时的神情,已经不见了那种不耐烦的敷衍,而是很认真,很认真地聆听。
  祝小英突然有一种“完了男人好像被另一个男人忽悠跑了”的错觉。
  刘寄奴弯了弯唇角,目光不着痕迹地飘过,又落在人群中最出挑显眼的桓玄身上。
  桓玄毫不退缩地迎上了他的目光,冷笑,用一种“死心吧你忽悠得了别人忽悠不了我”的表情,依旧高傲地,斜睨之。
  “朝廷派各地守军操兵训练并不是空穴来风。听说氐族苻坚近来已经统一了北方各部,正集结大军,准备南下攻城。刘某是个粗人,但也曾听闻阿房一炬,昔日奢靡荣华,弹指间成焦土……你们读书人最喜爱吟诗作画,但要知道,在你们眼里的珍宝,北方蛮夷却只当放火的干柴,拭污的草纸。一旦家国破,什么诗词,什么歌赋!想当年秦灭六国,不就将其文字也都焚毁殆尽?没了字,失了言,到时候……读书人还读什么书?读谁的书?为谁
  而读书?”
  一字一句,缓缓而发,不急不躁,却,铿锵有力!
  桓玄高傲的冷笑瞬间僵硬了。
  是个人都知道,南郡公素来有雅好,喜欢收集天下珍奇书画,喜诗词,爱文墨。
  如果听说了世间有哪些墨宝真迹毁损,那绝对是剔他的骨,剜他的肉!
  然而两军对战,敌方以倾国之力出动,谁又能保证家国不变?
  到时候……恐怕,真的会如刘寄奴所说的,文明失落吧……
  看着桓玄瞬间变化的脸色,刘寄奴眼眸深沉,那种眼神,在一个不过二十岁人的身上,不常见。
  毫无疑问的,无论是士族公子,还是庶族书生,都在这样一番慷慨的极具煽动性的话语中……被洗脑了。
  而洗脑者,还不忘补上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面对已经气息不畅面色红润眼冒神光的莘莘众学子,刘寄奴突然放下夫子的架势,
  敛袍,拂袖,长身一揖,朗声道:
  “未免日后国中无将,强寇不敌,家国沦丧,刘寄奴今日在此,恳请各位公子跟随我认真操练。若有朝一日,荣膺沙场,必定戎马从容,建功立业,得享无上尊荣,为一世豪杰英雄!”
  啪!
  所有人脑中最后一根,理智的,带有狭隘个人主义的神经,在如此牛逼轰轰的重击下,彻底崩断了!
  除了已经在现代社会被无数具有专业技巧的激情演讲弄得疲软的祝小英,所有人,全-军-覆-没。
  在肃穆的晨风中,旭日东照,男人心中的原野,已被星星之火点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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