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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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嬷嬷点头,姑娘说的是,江南的风光亦是极好,这好风水便养出了好品性。那江南王氏女的奇案,若非王老爷生前的两名好友为其奔波,或许家业便要尽归族侄所有。
  黛玉三春这会儿都被勾起了兴趣,听得十分专注,韩嬷嬷瞧得满意,她道:却说这江南王家,虽不是豪绅,但经营着几处丝绸买卖,家境也算是小富。
  王老爷与其妻又伉俪情深,恩爱异常。
  这本是一件幸福的事,但人生在世不如意十有八九,王老爷夫妻的不美满,便是一直无儿无女。这份遗憾,兼对王家列祖列宗的愧对,让其妻积郁成疾,不到四十便撒手人寰。
  啊?黛玉三春纷纷惋惜。
  韩嬷嬷喝了口茶润嗓,不过,其妻在临终前,为王老爷纳了一房妾室。只王老爷自其妻去世后,身子骨大不如前。
  那名妾室便只诞下一女,就是那王氏女。
  可那时候的王老爷,已经缠绵病榻,虽然熬了几年,却也在王氏女七岁时,便离世了。
  那王氏女如何了?探春急急地问。
  韩嬷嬷却没有立即回答,姑娘们可能不知,我朝《律令》有言,无子者,许立同宗承继,凡五服之内,先近后远。若皆无,可立远亲或同姓者。
  如此,王氏女其实很可能除了嫁妆,一无所有。如果承嗣之人再无情点,王氏女可能连嫁妆都不一定能得到。
  怎会如此?几个女孩儿毕竟年岁还小,家中又无人与她们说这些,便都不知道还有立嗣这回事。
  倒是黛玉敏锐,嬷嬷,您刚才说许立同宗承继,是否意味着王老爷可不立嗣。
  姑娘聪慧。韩嬷嬷先赞了一句,接着摇头,虽说立嗣不强求,但族内若是有过继资格者提出反对,族老们便可在其死后,在府衙的见证下,要求为死者立嗣。
  所幸,王老爷并无近亲,只一个出了五服的远房侄子。但这,依然有风险,毕竟同姓都可立为嗣子,何况是远房族侄。
  黛玉三春皆是先松了口气,再提起了心,韩嬷嬷道:为了女儿不至于在他死后一无所依,王老爷在《律令》中找到了一条,户绝者,有另行安排,所生亲女可承分财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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