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腰 第14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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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他当年见她第一眼的时候,他就知道,她能行。
  那张脸,天生吃这口饭的。
  尤其调查到她是音乐生后,他一个人坐在那个破落的出租屋里,心中迅速生成一个疯狂的计划——他不要一辈子待在这个破房子里发烂发臭,他有本事、有能力,凭什么不能打造出一个影视歌三栖巨星?凭什么不能让世人都记住“常师新”这个名字?
  奉颐从不否决他对钱权的渴望,她太清楚他是从什么样的深渊挺身走过来的人,所以曾经他多次铤而走险,她都愿意不计前嫌。
  但这次不行了。
  法律是底线。
  他有多心高气傲,她不是不知道,是以劝他的时候胸口高悬,连自己都没有底气:“常师新,你去自首吧。等你出来了,咱俩再重新大干一场……”
  他笑了,眼中丝毫没想东山再起的欲望,只是觉得荒唐:“你刚签进荣丰,合同哪儿能是儿戏?”
  “那你应该早点告诉我!”
  早点让她知道,她也能叫他及时收手,两人也不至于成今天这样,一拍两散,闹得体面全无。
  奉颐这句话让他沉默了很久。
  座椅停止了小幅度晃动,他静凝着某处,许久后才低声吐出一句:“不想拉你下水。”
  这是他自己的事情。
  不尽的酸楚那瞬间覆上心头,弄得奉颐鼻子有些堵塞。
  她低眸,点了点头。
  到这里好像也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她起身离开,手刚握上门把手,常师新忽然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我当年将你送给赵怀钧,你怪过我吗?”
  奉颐顿在那里,没有说话。
  连她自己都承认那个时候跟着赵怀钧,就是最好的选择。而赵怀钧也确实护住了她,叫她比起许多人来,少受了太多苦。
  然而常师新却像是默认了她是怪他的,自嘲道:
  “可是奉颐,我却很感谢你……那时候,只有你信任我,找到了我。”
  从她推开大门找到他的那一天开始,他就知道这个姑娘是个靠得住的伙伴。
  她像低谷时的伯乐,更像并肩作战的知己。
  她是他第一个亲手全权捧出来的人,所以哪怕后来有再多的新人,他对她也永远不一样。
  这是常师新第一次对她说这样的话。
  而过去的十一年里,他们从来都恶言相向,争锋相对。
  奉颐很想说点什么,但唇瓣翕动过后,发现这就是个无法开解的死局。
  “赵怀钧不会放过你的。”
  她背对着他,轻声说:“我帮不了你。但我劝你,莫要自掘坟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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