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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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有一点我和他们不同,我是族长的女儿,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是父母唯一的孩子。资源还算充足的条件下,我有足夠的愛和底气不会被放弃。
  更何况,我既不孱弱也不愚笨,不说远超叔父家的蠢货堂哥,整个族群大部分小孩见到我都会吓得掉头就跑。如此这般出类拔萃,我爸媽完全没理由不养我。
  哼哼,“混世魔王”的荣誉称号可是自从我能跑会跳就牢牢绑定在我身上再没挪过窝,还有伴生词母親大人专用的“小混蛋“和老爸生气跳脚骂的“兔崽子”。
  我通通照单全收,权当做是对我惹是生非本领的夸奖。
  这样的丰功伟绩,满脸刀疤的刽子手提着刀在眼前我都能面不改色,那些蠢兮兮的小屁孩哪里能是我的对手。
  可以说,不算被蠢堂哥带头孤立,我的童年时光几乎没受过什么委屈,一向是仗着身份和胆大作威作福、横行霸道的。
  再加上族里是个有生产力的成年人都要忙于生计,孩子们全都扔一起散养,根本没一个人能奈何我分毫。
  少有的那些沉重教训,“罗爾”绝对在其中占据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罗爾死得并不体面,它的主人年龄尚幼气力不足,那一刀下去,只是将将割断了它的喉咙,血液喷涌飞溅但头颅仍連着躯体,神经反射仍能感受到疼痛。
  于是它抽搐几下,躺在祭台上“哧哧”嘶鸣,把血抹得到处都是,直到鲜血流尽才得以死亡。
  说到底,能夠毫无芥蒂砍下那一刀,不过是我一直很清楚,罗爾只是一只羊。就算我再喜欢,它也只是一只羊。
  在我受到的教育里,杀死一只羊没有任何错误。卡提卡人連人都杀,更何况是一只羊呢?
  我的愤怒更多在于被逼迫做了本不想做的事,这让年幼的我尤为恼火。
  所以第二天,我就带着新上任的罗尔二世(母),撞了叔父家的笨蛋堂哥一个大马趴,让他吃了满嘴的沙子。
  罗尔二世因为是母羊,需要生育产奶,族群生产力低下,再没有理由选它去祭祀,因此活过了几轮新的祭祀。
  但是在它三岁那年,它还是死了。
  在一群嘻嘻哈哈的以我那該死的废物堂哥为首的混账小孩手里,被活活推下了悬崖。
  ————
  “在那悬崖峭壁上,有一只小山羊。他的名字叫罗尔,今年三岁了。”
  “蹦蹦蹦又跳跳跳,快乐没悲伤。終于一天狼来了,咣当掉下去了。”
  ……
  “在那雪白营帐中,有一只小山羊。他的名字叫罗姆,今年三岁了。”
  “吃吃吃又鬧闹闹,快乐没悲伤。终于一天狼来了,哗啦啦烧光了。”
  我在荒星的洞窟里把小羊之歌来回唱到第三遍的时候,砂金终于忍不住开口,嗓音略有些干燥導致的嘶哑:“不要再唱了76,我要睡覺。”
  我蹲在取暖器边上撇嘴,心道不唱就不唱。但是我听得出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砂金都没有睡着。
  而我,我本来就睡不着。
  罗姆就是罗尔,但罗尔不是罗姆。
  小羊不会叫罗姆,罗姆是茨冈尼亚语里人的意思。所以母亲抱着的不会是三岁已经成年不能再称之为小羊的小羊,而是我快满三岁的弟弟。
  我不意外砂金会猜到我家人的死法。
  他可是聪明到没上过学也能戏耍最会上学的博识学会的家伙,我也如他所说,并未费心認真遮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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