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3)
天生差异化的人们竟能无视自身的差异,不生矛盾,不生龃龉,和谐共存,团结友爱,共同向宇宙传播[同谐]的福音。
怎么看怎么都违背人性吧?这些人居然还能微笑着传教,想想就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算了,说到底这都是别人家的事,好不容易潜进来了,还是找人要緊。
无视了路边三步一个的各色服务员,还有他们身后五光十色的店铺,我盡量低调地快速穿行在人行道上,假裝自己是一个匆忙的普通游客,不去理睬任何一个试图推销的[家族]成员。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星神的力量作用其间,他们还千人一面的,微笑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像是失去了某种程度上的自我成为了星神的一部分,真得细思极恐的嚇人。
我又加緊了脚步。
夢境很大,但又因为是人造的,实际做不出来太大,至少不会有一个星球的体量。
是以我虽然失去了现实中可以仰赖的定位器,但也不必为了找人横跨一整颗星的距离,再加上一点合理推测——不需找完全部十二个时辰每一片梦境,我就找到了砂金。
其实找到人后我的目的就达成了一半,后一半干脆就没有计划。
原本我的打算就是先摸进来找到人偷偷跟着,等到关键时刻直接跳出来打断无论哪方的人,在给砂金一个大惊吓的同时抢了人就跑。
管他和翡翠托帕有什么大阴谋,我就一个拿钱卖命的星际雇佣兵,可不懂他们聪明人的弯弯绕绕,坏了事的下一秒紧接着就逃之夭夭了。
但是在被迫陪着砂金逛完整个繁华商业区,看着他一件件、慢悠悠、相当有耐心地选购了衬衣、马甲、礼帽、大衣、领帶、袖扣、胸针、香水……等一系列价格和外表一样美丽的奢侈品装点自己后,我已经有点蹲不住了。
无论第多少次遭受同样的经历,我都要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大声喊:
你已经够花的了(无论是花钱还是穿着),不需要再花一点了!不是那个石膏头骂你两句你就真的是一只花孔雀啊!
这街就不是给人逛的,我宁愿去前线殺一百只虫族也不想陪一个砂金逛街,这是精神上的折磨!
趁着藏身点没有旁人,我径直躺下双手交叉于腹部,安详地闭上眼睛。
随后也不出我所料,心满意足换了一身新行头的砂金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
也许梦中的人本就不会感到疲惫,盡管我现在的心情就已经十分疲惫,但总之砂金精神抖擞地穿着他的漂亮衣服在匹诺康尼的大街上溜溜哒哒,东逛逛西看看,每每见到感兴趣的就直接买下。
在我快要忍不住掏出终端打游戏前,他成功在这纸醉金迷的销金窟找到了他的第二个爱好。
很好,这下刚花出去的钱可以赚回来了,我看着陌生又熟悉的装修风格发出痛苦地呻吟。
他倒是自在,仗着梦里的赌场还对他不熟吗,居然堂而皇之跑过来赌牌…真不怕苜蓿草家系的人之后把他扫地出门吗?
他还记得自己过来是干什么的吗?怎么比我一个辞职的还轻松自在???给我干点正事啊喂!
这样下去不行,我在突然出现吓他一跳和偷换他的牌让他输掉之间反复犹豫,觉得无论哪个选项,都会让我顶着一張在梦里无法修饰的脸暴露在砂金那个丝毫不懂得遮掩锋芒的家伙吸引来的无数灯光和视线中。
我一个偷渡客又是家族警惕的高危险人物,无论如何都不能在离开之后出现在黄金的时刻的地下赌场里。
于是最终我只好选择了敲晕身边的侍者,把她拖进杂物间抢走了她的托盘、衣服和工作。
经常殺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抛尸难。
更何况梦里根本杀不了人,我也是敲完人后才想到,这家伙晕倒后很有可能会直接在现实中醒过来,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事已至此,趁着家族的猎犬还没来,把某个不干正事的家伙掳走才是要紧事。
用过长的假发尽量遮盖住眉眼,我避开“同事们”顺走一杯吧台的酒水挤到了砂金身边,借着俯身放下高脚杯的姿势使劲瞪他。
砂金靠坐在扶手椅内,耷拉着眼睛,金发在帽檐下自然垂落。他既不关注赌桌上的情势也没有看我一眼,却在玻璃杯磕到石质桌面的那一声响中突然笑出了声。 ↑返回顶部↑
怎么看怎么都违背人性吧?这些人居然还能微笑着传教,想想就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算了,说到底这都是别人家的事,好不容易潜进来了,还是找人要緊。
无视了路边三步一个的各色服务员,还有他们身后五光十色的店铺,我盡量低调地快速穿行在人行道上,假裝自己是一个匆忙的普通游客,不去理睬任何一个试图推销的[家族]成员。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星神的力量作用其间,他们还千人一面的,微笑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像是失去了某种程度上的自我成为了星神的一部分,真得细思极恐的嚇人。
我又加緊了脚步。
夢境很大,但又因为是人造的,实际做不出来太大,至少不会有一个星球的体量。
是以我虽然失去了现实中可以仰赖的定位器,但也不必为了找人横跨一整颗星的距离,再加上一点合理推测——不需找完全部十二个时辰每一片梦境,我就找到了砂金。
其实找到人后我的目的就达成了一半,后一半干脆就没有计划。
原本我的打算就是先摸进来找到人偷偷跟着,等到关键时刻直接跳出来打断无论哪方的人,在给砂金一个大惊吓的同时抢了人就跑。
管他和翡翠托帕有什么大阴谋,我就一个拿钱卖命的星际雇佣兵,可不懂他们聪明人的弯弯绕绕,坏了事的下一秒紧接着就逃之夭夭了。
但是在被迫陪着砂金逛完整个繁华商业区,看着他一件件、慢悠悠、相当有耐心地选购了衬衣、马甲、礼帽、大衣、领帶、袖扣、胸针、香水……等一系列价格和外表一样美丽的奢侈品装点自己后,我已经有点蹲不住了。
无论第多少次遭受同样的经历,我都要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大声喊:
你已经够花的了(无论是花钱还是穿着),不需要再花一点了!不是那个石膏头骂你两句你就真的是一只花孔雀啊!
这街就不是给人逛的,我宁愿去前线殺一百只虫族也不想陪一个砂金逛街,这是精神上的折磨!
趁着藏身点没有旁人,我径直躺下双手交叉于腹部,安详地闭上眼睛。
随后也不出我所料,心满意足换了一身新行头的砂金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
也许梦中的人本就不会感到疲惫,盡管我现在的心情就已经十分疲惫,但总之砂金精神抖擞地穿着他的漂亮衣服在匹诺康尼的大街上溜溜哒哒,东逛逛西看看,每每见到感兴趣的就直接买下。
在我快要忍不住掏出终端打游戏前,他成功在这纸醉金迷的销金窟找到了他的第二个爱好。
很好,这下刚花出去的钱可以赚回来了,我看着陌生又熟悉的装修风格发出痛苦地呻吟。
他倒是自在,仗着梦里的赌场还对他不熟吗,居然堂而皇之跑过来赌牌…真不怕苜蓿草家系的人之后把他扫地出门吗?
他还记得自己过来是干什么的吗?怎么比我一个辞职的还轻松自在???给我干点正事啊喂!
这样下去不行,我在突然出现吓他一跳和偷换他的牌让他输掉之间反复犹豫,觉得无论哪个选项,都会让我顶着一張在梦里无法修饰的脸暴露在砂金那个丝毫不懂得遮掩锋芒的家伙吸引来的无数灯光和视线中。
我一个偷渡客又是家族警惕的高危险人物,无论如何都不能在离开之后出现在黄金的时刻的地下赌场里。
于是最终我只好选择了敲晕身边的侍者,把她拖进杂物间抢走了她的托盘、衣服和工作。
经常殺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抛尸难。
更何况梦里根本杀不了人,我也是敲完人后才想到,这家伙晕倒后很有可能会直接在现实中醒过来,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事已至此,趁着家族的猎犬还没来,把某个不干正事的家伙掳走才是要紧事。
用过长的假发尽量遮盖住眉眼,我避开“同事们”顺走一杯吧台的酒水挤到了砂金身边,借着俯身放下高脚杯的姿势使劲瞪他。
砂金靠坐在扶手椅内,耷拉着眼睛,金发在帽檐下自然垂落。他既不关注赌桌上的情势也没有看我一眼,却在玻璃杯磕到石质桌面的那一声响中突然笑出了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