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3 / 3)
叶澜之的脸色变得阴沉,他咬牙切齿地说:“对于廉传沛来说,他要的从来不是孩子……他的孩子实在太多了,根本不在乎少一个。他想要的是听话的棋子,是合格的供体!对于廉传沛来说,血缘关系更容易让他支配我们。”
“我想到一个法子……”叶澜之阴沉着脸:“有一次,我借故带廉程出去玩,把她丢在了郊区一个废弃的楼栋里,我对她说,我去给她买蛋黄烧麦,让她在这里等我,哪都不许去。她很乖的!”
叶澜之思绪飞到很远。
“……我查过天气,那几天暴雪……只要过了一夜,她在外面没回去……说不定……”叶澜之顿住,神色黯然:“我弟知道了我的想法,居然把我暴打了一顿,然后,又把廉程找了回来。他太容易心软了。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和我弟,只能活一个。我心脏不好,死的迟早是我。”
“所以,你杀了瞿大同。”
“瞿大同本来也该死……周慕从,你有没有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待过,出门就是垃圾站,臭味熏天……没人关心你是谁?你没有姓名,更没有家,像狗一样……”
周慕从明白,他说的是清水街。
“考上高中后,我就彻底退出了廉修的生活,程敏茹每周给廉修200的生活费,他拿来分我一半,我身体不好,要吃药,要租房,廉修只能去打工,给商场发传单,送快递……我那时候就想,我为什么要这么活着,我原本有姓名,有父母,结果现在,活得还不如路边的一条狗。”
叶澜之顿了顿,继续说:“有一天,我弟他告诉我,他想结婚了。我问他,我呢,怎么办?他说他也不知道,但是这么下去不是办法,他说他去求求廉传沛,把我送到国外去。我劝他死了这条心,廉传沛不会同意的。”
叶澜之直视着周慕从,声音冷冽:“……到最后,我成了多余的,可不可笑!廉传沛不想要一个一无是处的儿子,廉修和廉程不想要我这个哥哥,我是个废人。没错,瞿大同是我杀的,因为我也没打算活着。但是……不管你信不信,我弟就是自杀的。”
叶澜之表情痛苦,喃喃道:“他说,他替我死了,让我好好替他活着……我跪在地上求廉传沛,求他给我一条生路。可不可笑,我得求自己的亲爹给我一条生路。”
叶澜之继而愤恨地说:“廉传沛把我藏在货船,偷运到了摩罗丹,他明白,我翻不出什么花样,也不可能再回京港,毕竟我是已经死了的杀人犯。”
“你怎么成了叶澜之?”
“我偷渡去了西雅图,在那里遇见了叶澜之,准确地说,他在乞丐堆里捡到了我。因为我也是京港人,他对我还不错,给我治病……你知道吗,周慕从,你想得到的一切都是有代价的。我的代价就是我自己。”
周慕从头皮发麻,依旧还是问了:“你为什么杀了叶澜之!”
“我不想杀他,我只想成为他,有钱,有时间,还有别人的尊重,我想活得有姓名。所以。我一直模仿他……他的声音,语调,举手投足,生活习惯,他写的书我都会看……终于,机会来了!他出车祸了,左腿膝盖以下粉碎性骨折,他死撑着不愿意截肢,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左腿一点一点的烂掉……对于他这么骄傲的人来说,失去了一条大腿,等于要了他的命,我只不过送他一程。”
廉修神情坦然:“……他父母离得远,不常来往,特别是他出车祸以后,除了我,谁都不见。我花了两年整成他的样子,又花了三年才成为他。这世上,做什么事都需要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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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一个法子……”叶澜之阴沉着脸:“有一次,我借故带廉程出去玩,把她丢在了郊区一个废弃的楼栋里,我对她说,我去给她买蛋黄烧麦,让她在这里等我,哪都不许去。她很乖的!”
叶澜之思绪飞到很远。
“……我查过天气,那几天暴雪……只要过了一夜,她在外面没回去……说不定……”叶澜之顿住,神色黯然:“我弟知道了我的想法,居然把我暴打了一顿,然后,又把廉程找了回来。他太容易心软了。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和我弟,只能活一个。我心脏不好,死的迟早是我。”
“所以,你杀了瞿大同。”
“瞿大同本来也该死……周慕从,你有没有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待过,出门就是垃圾站,臭味熏天……没人关心你是谁?你没有姓名,更没有家,像狗一样……”
周慕从明白,他说的是清水街。
“考上高中后,我就彻底退出了廉修的生活,程敏茹每周给廉修200的生活费,他拿来分我一半,我身体不好,要吃药,要租房,廉修只能去打工,给商场发传单,送快递……我那时候就想,我为什么要这么活着,我原本有姓名,有父母,结果现在,活得还不如路边的一条狗。”
叶澜之顿了顿,继续说:“有一天,我弟他告诉我,他想结婚了。我问他,我呢,怎么办?他说他也不知道,但是这么下去不是办法,他说他去求求廉传沛,把我送到国外去。我劝他死了这条心,廉传沛不会同意的。”
叶澜之直视着周慕从,声音冷冽:“……到最后,我成了多余的,可不可笑!廉传沛不想要一个一无是处的儿子,廉修和廉程不想要我这个哥哥,我是个废人。没错,瞿大同是我杀的,因为我也没打算活着。但是……不管你信不信,我弟就是自杀的。”
叶澜之表情痛苦,喃喃道:“他说,他替我死了,让我好好替他活着……我跪在地上求廉传沛,求他给我一条生路。可不可笑,我得求自己的亲爹给我一条生路。”
叶澜之继而愤恨地说:“廉传沛把我藏在货船,偷运到了摩罗丹,他明白,我翻不出什么花样,也不可能再回京港,毕竟我是已经死了的杀人犯。”
“你怎么成了叶澜之?”
“我偷渡去了西雅图,在那里遇见了叶澜之,准确地说,他在乞丐堆里捡到了我。因为我也是京港人,他对我还不错,给我治病……你知道吗,周慕从,你想得到的一切都是有代价的。我的代价就是我自己。”
周慕从头皮发麻,依旧还是问了:“你为什么杀了叶澜之!”
“我不想杀他,我只想成为他,有钱,有时间,还有别人的尊重,我想活得有姓名。所以。我一直模仿他……他的声音,语调,举手投足,生活习惯,他写的书我都会看……终于,机会来了!他出车祸了,左腿膝盖以下粉碎性骨折,他死撑着不愿意截肢,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左腿一点一点的烂掉……对于他这么骄傲的人来说,失去了一条大腿,等于要了他的命,我只不过送他一程。”
廉修神情坦然:“……他父母离得远,不常来往,特别是他出车祸以后,除了我,谁都不见。我花了两年整成他的样子,又花了三年才成为他。这世上,做什么事都需要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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