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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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华。”
  她眼角依稀有泪痕:“我
  记得我的小字,是月华。”
  是午夜辗转反侧的噩梦中那个叫过她的名字,或焦灼、或担忧,或欢喜。韦练、字月华。月华如练,好风如水。她不知道为何其他的都忘记了,唯独记得自己的小字。那是她还有家、在世上尚有根系的时候。彼时的事情已经无力再去追寻,她当江湖人已经太久,久到江湖也忘了她的声名,更不记得她的来处。
  “月华。”
  李猊捧住她的脸,亲吻落在她眉心。
  “月华。”
  他又叫了一次,韦练颤抖起来。暴风疾雨般的动作淹没其他动静,少女如玉的手臂攀住青年的肩膀,两人纠缠在一起,像开天辟地以来就该如此,理应如此。饶是韦练原本身体底子好,再加上在御史台天天和康六在后厨开小灶吃得还不错,才能扛得住这一番折腾,直到天光微熹时才昏沉合眼,耳边是李猊的呢喃,听着如在梦中,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真切。
  “你的小字,告诉过旁人么?”
  “没、没有。”
  她嘟哝了一声就彻底昏睡过去,身后的人也不再追问。青年坐起身、袒着浑身肌肉与说不清的深浅痕迹,在月下看她的侧脸,心中浮现出的却是恍若隔世的某些场景。
  追兵、大火、烧毁的村庄。骑马的少年身披大麾,怀里抱着个小姑娘,小姑娘的脖颈间系着一块玉雕的小老虎,眸子如墨玉。
  他青梅竹马的女孩从小就胆大包天,就算家破人亡、封地被毁时也十分冷静。从小,他就被托付要守护她,不仅因为两家世代交好,还因为韦氏满门忠烈、到她这一辈只剩她一人。她的父母、兄弟,在她襁褓时就已经为守护长安而战死,韦练自小被寄养在李家,自上至下都视她为家人,包括李猊自己。
  直到河朔三镇内乱再起、李家逃亡。路上与家人走失,他独自带着韦练辗转躲藏、隐姓埋名,风餐露宿,中途他为了掩护韦练独自走出藏身之地,却被卖到菜人铺,险些被肢解于刀下。侥幸逃出来时还是看到许多断臂残肢,看到人如同猪狗般被挂在铁钩上售卖,从此闻不得肉铺味道。
  还好彼时他逃回去查看,韦练还在树洞里沉睡。还好她心大、还好他幸运。他就这样与她依偎着度过了两人儿时最后一个风平浪静的晚上,第二日便又遭到乱军追杀。对方似乎是收到了消息,知道他高祖那一支的陇西李氏族系尚有余脉在世,定要将他赶尽杀绝,以剪除后患。
  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出自韦庄《秦妇吟》,作于黄巢起义之后,此处略有提前。
  那是愈在乎自己是谁、越死得快的年代。只有走兽般地活着、活下去,才能看到曙光。
  少年带着比他更小的少女一路奔逃、骑马日夜兼程,直到被逼到悬崖前。他知道悬崖下是湍流,本想一起跳下去,韦练却先他一步失足落水,他只来得及拽下她脖子上的玉老虎挂坠。
  伯云阿兄,逃,快逃,不要回头。
  这句话是韦练对他说的。
  在记忆中,小小的韦练,勇敢的韦练,用自己朝崖边的一跃保护了他。
  李猊为找她在崖边喊哑了嗓子,从此嗓音便变得沙哑阴沉。
  他后来活成伥鬼、活成阴暗残暴的豺狼,只因他终于查到鱼中尉便是当年下令追杀他们的将领。那架黑漆马车与车中沉沉的死气他化成灰都不会忘记。他一步步地改换名字,练习收敛锋芒、曲意逢迎,练习如何在长安从最低贱肮脏的位置做起,从大理寺到御史台,最后做到鱼中尉最信任的左右手。
  他在长安隐忍十数年,最想做的事只有报仇。这执念强到韦练出现之后都未曾消散,甚至还一度怀疑她是不是鱼中尉派来的细作。
  在折柳村的洪水里,他寻到最后的机会,在水中打断了鱼中尉的肋骨,将他软禁在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水牢之中。而宜王的失踪却是个意外,并引出后来这些变数,害得他有些时没来得及回水牢查看。
  如若鱼中尉还没死,他便还可以再审一审,当年他为何要对他们赶尽杀绝,又是怎么在多年后又找到了韦练,究竟要她做什么。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此人还没到该死的时候。他要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这些年受的苦都讨回来。
  人在没有寄托的时候,要么爱人,要么恨人。
  然而,当年的满腔愤恨却在这个明月夜逐渐消弭,变得十分可笑。
  他抱住韦练,聆听她浅淡呼吸,胸膛起伏间全是心满意足的滋味。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就是他想过的一生,就算立即死去也无所谓。什么赵二,安菩提,想与他抢夺韦练的人,最终都会被他无声无息地解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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