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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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思安能感受到,自己还喜欢贺以柠,她以为自己没有那么喜欢了,其实只是春去秋来,花开花落,种子依然在,经过浇水,花还是开了。
  就像是她对贺以柠的喜欢,她以为平淡了,事实上,依然热烈。
  放不下的人,不管过了多久,依然放不下。
  **
  明思安说要考虑,贺以柠说她会等。
  两人之间的关系,勉强进入了平和期,至少明思安不再躲着她。
  她们就像普通朋友那样,不,不只是普通朋友,是身处暧昧期,还未确定关系的情侣。
  只是,明思安强忍着不去暧昧。
  因为她知道,一旦习惯了暧昧状态,她将彻底陷入其中。
  直到,陈若瑜打电话给明思安,姐,妈出来了。
  陈盼居然出来了,算算时间,确实是她出狱的日子。
  明思安冷漠开口,我跟她,没有关系。
  明晨来接她了。陈若瑜连忙说了一句。
  明晨?名为消失的父亲,一个在原身跟陈若瑜成长期间,完全消失的父亲。
  当年原身刚满月,就被父母丢到了奶奶家,后来奶奶不想带了,辗转反侧到了阿婆家。
  阿婆是城里人,陈盼跟明晨就住在阿婆家里。
  算起来,明晨算是赘婿,他从农村出来,上大学就跟陈盼谈恋爱,后来结婚,落户到陈盼家,有了户口,他才能拿到现在的工作。
  后来因为认识领导的omega儿子,又要跟陈盼离婚,为了逼她离婚,冷暴力,家暴,什么事情都做了,甚至还对阿婆动手。
  陈盼只能离婚,孩子原本是跟谁姓就跟谁的,可是明晨一个都不想要,导致原身谁都不想要。
  还是阿婆开口,让原身留下,原身才没有被扫地出门。
  所以原身有能力后,就想跟家里切割,都是有原因的。
  而明晨,在得知原身傍上贺家后,就恬不知耻地上门,跟陈盼一起作妖。
  这辈子,明晨倒是老实,可能是没有渠道知道她的情况,对她不关心,再加上她回内地后,一直在华申,一次都没有回过越兴。
  原身的阿婆已经去世,那里也没有人值得她回去。
  明晨不关心她,不会主动询问她的情况,陈盼又入狱了,更无处了解了。
  不过,陈盼现在出来了。
  希望陈盼能好好做人吧,别想着暴富,当然,陈盼如果起诉她,她会养的。
  细养跟粗养是有区别的,吃饱就行,跟大鱼大肉的区别很大,她查过当地标准,几百块钱就够了。
  另外,陈女士是有退休金的。
  当初她趁没毕业,起诉陈盼八十万奖学金的时,法院判定返还,因为那是上学,没有什么比上学更重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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