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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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也在侧,灯火可亲。」
  夏也,
  是夏胤修赖以生存的氧气,
  也是夏胤修一个人的灯火阑珊。
  第20章 带刺玫瑰。
  “这就是你说的礼物?”
  夏也抬起右手,认真打量食指多出来重工尾戒——对于夏胤修来说算尾戒,夏也戴在食指刚刚好。
  夏胤修从后面搂着夏也睡觉,闻言睁开眼,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怎么。”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这是枚暗黑哥特风的复古玫瑰戒,材质不像银,也不像铂金,更不像钛钢,倒像夏胤修随身携带的定制战术笔的攻击头。
  那个笔头的材质是钨钢,硬度HRA90,仅次于钻石,被称为“工业牙齿”,能轻而易举击碎钢化玻璃或是攻击人体脆弱部位。
  夏胤修是从大洋洲直飞回来的。那里以皇室工匠的鬼绝手艺闻名,富豪权贵们得了宝贝,基本都会去那约定制。
  夏也忍不住回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夏胤修:“我听说皇室工匠很难约,你约上了就只定做这么一个玩意儿?”
  “不喜欢?”
  夏胤修伸出手,拇指和食指捏住戒指上的重工玫瑰,轻轻一按,复古玫瑰花里突然冒出一截尖刺短刃。
  清晨的光熙熙攘攘,长度不足一厘米的短刃在浅淡光线中闪着寒光,仿佛玫瑰身上的刺。夏也不明白:“这么短能干什么,西瓜皮都比它厚。”
  “不短,足够防身。”夏胤修又按了一下戒指,短刃倏地收了回去,“你总是忘带战术笔,我只好把它做成饰品。”
  夏也:“……”
  西北草原天亮得晚,林赛此时尚在青黄不接的昏暗中。他回故居收拾当初没来得及带走的旧物,这半个多月一直住在夏也原来的房间。
  这房间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羊毛毡奔马模型,还有一把威风赫赫的虎皮麒麟弓,紧挨着床头的墙上挂着大尺寸相框,是十三岁的夏也背着箭筒,脚踏马鞍,自马背上纵身跃起拉满长弓的抓拍照。
  照片上的少年雄姿英发,唇边荡漾着自信的笑,身后是玫瑰色晚霞和浸染半边天的绝美落日。
  夕阳余晖在他周身镀上一层神圣的浅金,令他看上去好似草原上的神明少年,整个人都在发光。
  林赛隔着昏暗凝望着照片上的少年,半晌后才摘下来,用防震隔膜打包好。
  夏也从小就不爱学习,文化课成绩很差,但跑马射箭一直是第一。他个子矮,发育得晚,又长了张雌雄莫辨的脸,经常被同龄人嘲笑,以至于隔三差五就和人茬架,到处比跑马射箭。
  人家要是不肯和他比这些,他就气鼓鼓地跳起来打人。
  阿妈经常说他不属于草原,也警告过林赛不要动不该有的心思。但夏也太过耀眼,就像沧海遗珠,哪怕沦落到这片名不见经传的草原,也是最明媚最独特的,让人根本无法挪开视线。
  微弱的曦光透过窗口斜斜地攀进来,林赛打包好最后一件要寄回牧场的东西,掏出手机联系快递员上门。
  然后拿起特意留下来的,旧的外皮都卷翘起来的羊皮相簿,拍下来发给夏也,问他还要不要。
  夏也回复得很快。
  -黑历史必须掌握在我自己手里!![握拳.jpg]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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