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网咖回1950年 第200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你和我走,我们直接去投稿。夏平忠他们不是要搞辩论吗?我们投稿去,下次拿杂志啪啪打他们的脸!”
  张学长不由分说的将于敏拉走,根本不给他拒绝的机会。
  而在北平火车站,一名叫做聂勤的记者下了火车,北平这边有人给他接站。
  聂勤刚刚安顿好就迫不及待的问北平方面的人:“北大那边关于《朝闻》的辩论开始了吗?”
  “还没呢,不过快了。等他们开始了我就把聂记者你带过去,刚好帮我们北大街宣传宣传。”
  第一百九十二章 多几个心眼
  《朝闻》这本杂志在北平有一个公开的编辑社。
  这种杂志编辑社还是放在外面比较方便。
  毕竟还是要收全国各地的读者来信和投稿的。
  如果投稿中有好的稿子,那么就用投稿的。没有好稿子,那李锐那边就会用自己找的后世的一些稿子来顶上。
  还真别说,两期《朝闻》全国发行之后,引起的反向是热烈的。
  因为从前还没有一本杂志或者报纸是将最广大的普通人当做受众的。
  如果是按照后世的营销学概念来说,那就是曾经的报纸杂志,他们的目标客户群体基本集中在城市中识文断字有一定文化的人群中。
  因为能接受教育的,在这个年代一般都代表家境还不错。
  所以报纸杂志的主流故事都是城市里的风花雪月。
  这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体,其他人不过是顺带手的事情罢了。对于那些文化不多的人,过往的报纸和杂志习惯性的用神鬼志怪的故事来糊弄他们。
  倒也不是说神鬼志怪的传说故事不好看。
  但是那玩意儿看来看去也就是老一套。
  大家早就审美疲劳了。
  神鬼志怪和现在这个年代流行的武侠小说,基本上都是神鬼复仇,或者是少年为父报仇的故事。
  一百个里有一百五十个是这么写的。
  为什么还多五十个?因为还有五十个还没发表就被毙了。
  难得有人写广大百姓群众身边发生的事,这立刻引起了普通老百姓的共鸣。
  第二期《朝闻》里,有一篇《买鱼》的故事,其实故事很简单。
  就是一个住在海边的大叔要给自己过生日的女儿买一条女儿最喜欢吃的海鱼的故事。
  不过鱼不好买,上了码头就卖光了。于是大叔半夜就守在渔港,为女儿买鱼。
  故事里女儿没有出现过,全篇故事的人物只有两个。一个是大叔,一个是渔民老周。
  渔民老周半夜就出海打渔,朝阳初升时为大叔带来了鱼获。然后故事就结束了。
  通篇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但是却把很多人看的流泪了。尤其是很多居住在海边的居民,更是纷纷发来来信表达对这篇文章的喜爱。
  因为这篇文章太真实了,渔民老周修补渔网,半夜点着气死风灯吸引鱼群。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