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回民国养弟弟 第13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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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
  那天他手抖打翻试管,慌慌张张来拉我,针头却扎进我胳膊。他吓得眼眶通红,像只做错事的兔子。
  而现在,他坐在我的真皮椅上,双腿嚣张地架在书桌上,把我的文件踢得乱七八糟。他骂骂咧咧地说着贫民窟的遭遇,每句话都像刀割在我心上。
  我本该早点找到他的。
  当他抓起威士忌猛灌时,我夺过酒瓶,脱口而出那个暌违多年的称呼:
  “别喝了,死宅男。”
  他愣住的样子让我心脏狂跳。下一秒他就扑过来,拳头砸在我背上,不疼,却让我眼眶发烫。
  我紧紧抱住他,像抱住一个易碎的梦。
  “现在见到了。”我嗅到他发间淡淡的油墨味,是明德书店的气息。
  月光透过彩绘玻璃,在地毯上投下斑驳光影。他挣扎着要起来,我却按着他的后脑勺不放。
  就一会儿。
  再让我抱一会儿。
  直到程添锦的脚步声临近,我才松开手。他慌慌张张爬起来,却悄悄顺走了那张偷拍照——我每天都要看无数遍的照片。
  “去吧。”我整理着领带,嘴角挂着练习过千百次的、漫不经心的笑,“你的‘程教授’来了。”
  月光太冷了。
  冷得像1932年上海滩的夜色,像没有他的每一个长夜。
  ——
  我该庆幸的。
  至少现在,我能光明正大地和他吃饭,听他骂骂咧咧地抱怨程添锦管他太严,看他被蟹粉小笼烫到舌尖时皱起鼻子的蠢样。
  不用再伪装成陌生的顾二少,不用再压抑着冲动装作听不懂他的试探。
  可这远远不够。
  当他坐在我对面,眉飞色舞地讲着明德书店的趣事时,我盯着他翕动的唇瓣,想的却是狠狠咬上去。当他无意间蹭到我手背,肌肤相触的瞬间,我几乎控制不住要反手扣住他的手腕。
  可我什么都不能做。
  所以我故意在程添锦面前搭他的肩,故意用只有我们俩懂的梗逗他笑,故意在递茶时指尖暧昧地擦过他的手。
  我卑劣地享受着程添锦微微蹙眉的表情。
  可程添锦太好了。
  好到连我都挑不出毛病。
  他总在深夜的油灯下抄课本,字里行间都是“国家”“同胞”。
  夜校在废弃的仓库里,工人兄弟带着一身汗味来,他就把唯一的棉垫让给穿单衣的,自己站着讲,声音沙哑了就喝口冷茶。
  他会记得林烬所有喜好,会在空袭时第一时间护住他,会温柔地擦掉他嘴角的糕点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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