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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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首童谣的原本的名字是《lizzie borden took an axe(丽兹伯顿拿起斧头)》,改编自1892年美国一场家中的小女儿丽兹疑似用手斧砍死父亲和继母的凶杀案。
  但问题就在于, 现在是1888年!这桩凶案还远没有发生,为什么会有人留下这首来自未来的童谣?
  再加上署名时用上了卡洛斯喜欢使用的笑脸表情, 迪克只能认为他们穿越到这里都是这个人故意为之, 并且在挑衅他们。
  混蛋。
  卡洛斯从福尔摩斯手中接过纸片看了看, “魔力和皇家植物园里的对得上,魔术工房是这个人建造的……还有, 我现在可以确定艾米莉不是因为逃婚才遭遇了这些事, 她是被故意挑选出来的, 因为她的名字。”
  “名字?”迪克一愣,最开始听到艾米莉的姓氏「伯德(bird)」时他也一瞬间觉得微妙,现在看来伯德和伯顿(borden)谐音,说明这个人很重视文字间巧妙的联系。可是艾米莉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之处?
  “你不怎么看诗集对吧?”卡洛斯将名片递回给福尔摩斯, 转头对他说:“你们美国很著名的女诗人, 艾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dick(迪克)-inson。”
  “噢。”福尔摩斯想起来了,“华生很喜欢她的诗,有一段时间总是在读,我记得她那句「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从未见过太阳」*。”
  “我听过这首诗!”迪克连忙举手, 表示自己真的不是毫无文学素养的那种人,“但是那个人选中艾米莉,就因为有个叫艾米莉的诗人的姓氏和我的名字有关系吗?”
  “不,”卡洛斯笑了,“迪金森还写过一首著名的诗送给自己的朋友:「玫瑰慢慢开了,旅鸫不知去向(robin is gone)*」,她很喜欢写关于robin的诗。”
  旅鸫又被称为美国知更鸟。
  “他是罗宾。”卡洛斯向不明所以的福尔摩斯指了指迪克。
  迪克:……
  “原来如此。”福尔摩斯豁然开朗。
  “艾米莉只是因为恰巧有着这么个名字,才被那人选中成了给你的挑衅函。她的名字就意味着「罗宾鸟」。”
  真是有病!迪克难以置信,“就算他用了美国诗人的诗,这个人也绝对是英国人,我在美国就没见过这么文艺的神经病!”
  他们哥谭最文艺的反派也就是谜语人那种喜欢把狗屁不通短句喷在墙上的涂鸦客,扩大到英雄和反英雄里最文艺的可能是他弟弟杰森,但是杰森也不会在把黑邦爆头之后给蝙蝠侠留下两句诗内涵他!
  有病!
  迪克第一次意识到不同国家之间反派作风差距竟然如此之大,这群英国人根本不在乎犯罪效率——他们不在乎任何事的效率!
  还有艾米莉·迪金森好像真的很著名的样子,连卡洛斯这种只喜欢acg的二次元都读过她的诗,迪克痛定思痛,决定回去就买两本她的诗集苦读。
  或许再送家里人一人一本——他不会是他们家唯一没读过迪金森的人吧?不会吧?
  真没读过也怪不了他啊,迪克是个喜欢喜剧片爱情片和刑侦片的现充警察,那家伙如果用《法律与秩序》的台词暗示他,迪克绝对一秒就能反应过来。
  “别这么不高兴理查德。”福尔摩斯依旧拒绝称呼他为「迪克」,“起码我们知道这个人原因不明地讨厌你,这也是一种线索。”
  “呵呵。”迪克干笑两声,太好了,嫌疑人范围已经缩小到哥谭和布鲁德海文一半的人口了。
  这个人似乎喜欢文学作品,讨厌迪克但知道他是罗宾,知道卡洛斯/假面先生,还会魔法。
  首先不可能是杰森,虽然他符合其中很多要素。
  杰森:?
  然后迪克就想不到是谁了,他的印象里真的没有这么个人。
  等我找到这个英国装逼犯,他想,我会踢烂他的屁股。
  他们怀着更多疑惑继续沿着河道,沿着艾米莉曾在深夜走过的路线前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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