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2 / 3)
于是,黄笙下班一回家,就看到这本书和卞钟的超大巨幅爆帅单人全身海报,挑衅一般地放在了一起。
天光大亮,黄总气得觉也不睡了。
…
很久没见到黄笙露出这种脸色了。
现代社会认为情绪稳定、为人内敛、交深言也要浅等等,都是绝佳的品质。
而在职场上,直言不讳更是没情商,热心则是巴结,精力充沛会被人背后议论“活人感好强啊再找个班上吧”,至于随和良善就更完蛋了,那就是领导钦点的“可持续被压榨人才”,所以现代社会人不喜欢直抒胸臆,认为直球会带来自我剖析的不安全感。
在这种氛围之下,就连黄笙都戴久了社交辞令的面具,变得越来越人模人样了。
卞钟不喜欢黄笙这副模样。
这年头,就连黄鼠狼混社会都要穿西装打领带、开周会查日报了!
黄笙最近还在盯员工们的考勤,应酬的时候跟合作伙伴聊巴以冲突,睡前躺在床上看金融新闻,周一上午准点等股市开盘,偶尔在家抱怨大盘发癫,卞钟问他是哪个朝代的盘子,黄笙只是笑,压根不打算解释说明。
人这种东西,沾上一点就完蛋了!更何况黄笙现在还这么彻底地融入了人的社会,甚至取得了事业成功与社会地位。
所以卞钟担心一下婚后感情平淡、七百年磨平激情,也没什么问题吧。
想到这,他才能故作镇定地硬着头皮走进家门。
“你这全副武装的,要出门?今晚要上班吗?”
卞钟把琴盒放在玄关的换鞋凳上,带上了家门,指纹锁发出“滴滴”的锁定音。
黄笙抱着胳膊交叠着长腿,冷着脸倨傲着靠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
比起寻常亚洲男性的肤色,黄笙的皮肤还要更黑一些,这和黄鼬原本的毛色有关,尤其是他的眼周和前额,发黑的眼眶之上是肉食动物略带野性的眼神。
尽管他的原形是肚子软软、四肢小小短短的可爱毛茸茸,但化为大妖后,黄笙近一米九的身高和轮廓鲜明、刀削斧凿的五官,客观来说已经完全和“可爱”这个形容词不沾边了。
但从卞钟的主观角度,黄笙的眼睛还是有原形圆溜溜的无辜气质,所以论外形,他已婚七百年的老公确实是个俊朗帅哥,论年纪,黄笙小他两千多岁,是很流行的年下爱。
怎么能把黑皮小狼狗谈成现在这个样子呢?推文号里都少有跟这种精彩人设的婚后日常文。
卞钟目不斜视,想着自己的心思,故意光着脚边走边脱衣服。
现在天气热了,黄笙的毛色已经从浅褐色变成深棕色,显得人更阴鸷,也更有气质,卞钟一边对着他的冷脸疯狂心动,一边在思考如何继续拱火。
不过事实证明,黄笙已经火大到无需再拱了。
“你又不穿鞋!冬天喊冷、说自己会开裂的人是你,夏天嫌麻烦,在家光脚的人也是你,你任性就算了,好歹能分得清吧?为什么不听我话?”
黄笙语气平平,但他一向搭理妥帖的棕黑发已经被爪子搓得十分凌乱,那本不厚的《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指南正摊在他的腿上,显然是在卞钟回家前,他就烦躁着看完了这本乱七八糟的书。
他是气狠了,只是在卞钟回来前,勉强收拾好了情绪。
这本书的线上版本已经被方彝同步给了卞钟,卞钟很清楚此刻摊开在黄笙腿上的指南第一条,写的是什么内容。
指南一:
去做危险的事吧!做他因为担心你而明令禁止的事!被辜负好心,被忤逆命令,他会生气,他会担心,而你需要把握好他怒极与失望的度,这个时候的温声软语,会事半功倍。
不是看到了吗?明知道我是故意的,还打算跟我好好沟通? ↑返回顶部↑
天光大亮,黄总气得觉也不睡了。
…
很久没见到黄笙露出这种脸色了。
现代社会认为情绪稳定、为人内敛、交深言也要浅等等,都是绝佳的品质。
而在职场上,直言不讳更是没情商,热心则是巴结,精力充沛会被人背后议论“活人感好强啊再找个班上吧”,至于随和良善就更完蛋了,那就是领导钦点的“可持续被压榨人才”,所以现代社会人不喜欢直抒胸臆,认为直球会带来自我剖析的不安全感。
在这种氛围之下,就连黄笙都戴久了社交辞令的面具,变得越来越人模人样了。
卞钟不喜欢黄笙这副模样。
这年头,就连黄鼠狼混社会都要穿西装打领带、开周会查日报了!
黄笙最近还在盯员工们的考勤,应酬的时候跟合作伙伴聊巴以冲突,睡前躺在床上看金融新闻,周一上午准点等股市开盘,偶尔在家抱怨大盘发癫,卞钟问他是哪个朝代的盘子,黄笙只是笑,压根不打算解释说明。
人这种东西,沾上一点就完蛋了!更何况黄笙现在还这么彻底地融入了人的社会,甚至取得了事业成功与社会地位。
所以卞钟担心一下婚后感情平淡、七百年磨平激情,也没什么问题吧。
想到这,他才能故作镇定地硬着头皮走进家门。
“你这全副武装的,要出门?今晚要上班吗?”
卞钟把琴盒放在玄关的换鞋凳上,带上了家门,指纹锁发出“滴滴”的锁定音。
黄笙抱着胳膊交叠着长腿,冷着脸倨傲着靠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
比起寻常亚洲男性的肤色,黄笙的皮肤还要更黑一些,这和黄鼬原本的毛色有关,尤其是他的眼周和前额,发黑的眼眶之上是肉食动物略带野性的眼神。
尽管他的原形是肚子软软、四肢小小短短的可爱毛茸茸,但化为大妖后,黄笙近一米九的身高和轮廓鲜明、刀削斧凿的五官,客观来说已经完全和“可爱”这个形容词不沾边了。
但从卞钟的主观角度,黄笙的眼睛还是有原形圆溜溜的无辜气质,所以论外形,他已婚七百年的老公确实是个俊朗帅哥,论年纪,黄笙小他两千多岁,是很流行的年下爱。
怎么能把黑皮小狼狗谈成现在这个样子呢?推文号里都少有跟这种精彩人设的婚后日常文。
卞钟目不斜视,想着自己的心思,故意光着脚边走边脱衣服。
现在天气热了,黄笙的毛色已经从浅褐色变成深棕色,显得人更阴鸷,也更有气质,卞钟一边对着他的冷脸疯狂心动,一边在思考如何继续拱火。
不过事实证明,黄笙已经火大到无需再拱了。
“你又不穿鞋!冬天喊冷、说自己会开裂的人是你,夏天嫌麻烦,在家光脚的人也是你,你任性就算了,好歹能分得清吧?为什么不听我话?”
黄笙语气平平,但他一向搭理妥帖的棕黑发已经被爪子搓得十分凌乱,那本不厚的《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指南正摊在他的腿上,显然是在卞钟回家前,他就烦躁着看完了这本乱七八糟的书。
他是气狠了,只是在卞钟回来前,勉强收拾好了情绪。
这本书的线上版本已经被方彝同步给了卞钟,卞钟很清楚此刻摊开在黄笙腿上的指南第一条,写的是什么内容。
指南一:
去做危险的事吧!做他因为担心你而明令禁止的事!被辜负好心,被忤逆命令,他会生气,他会担心,而你需要把握好他怒极与失望的度,这个时候的温声软语,会事半功倍。
不是看到了吗?明知道我是故意的,还打算跟我好好沟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