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求生公寓 第541节(3 / 4)
在她以为自己即将迎来幸福生活的时候,现实狠狠打了她一巴掌!
因为来到‘平安花园’的第一天, 她的全部积蓄就被抢走了。
抢劫犯的实力比她强,黎桃根本没法反抗, 只能交钱, 好在对方谋财不害命,她没被对方拖进小巷子里吞噬掉。
为了生存, 黎桃只能努力在‘平安花园’里找工作赚钱。
这时她才发现, 原来当初销售员说的话, 都是骗诡的!
什么邻里和谐, 赚钱容易,都是谎言!
明明这里的工作, 但凡条件好点的,都得靠抢!
后来走投无路的黎桃神情恍惚地推门走进一家名为[血茶屋]的奶茶店, 店内正在做准备工作的老板看见她就问道:“是想喝奶茶吗?虽然我们八点才开始营业, 但你要是想喝的话, 我也可以提前为你制作。”
可能是连续找工作都没有找到, 还天天受欺负,精神有些崩溃的黎桃看着面前美丽又温柔(?)的老板,突然就扑通一下跪在了地板上, 抱着老板大腿就开始哭喊:“老板!请让我在这里工作吧!”
“求求您!我会拼了命一般工作的!我愿意一个诡干三个诡的工作!我愿意每天只需要睡5个小时!我……”
在她胡言乱语的保证下,老板还真的同意了。
“行, 你今天就可以上班。”
“……啊???”
黎桃不敢置信, 原来放下自尊心,抱大腿是有用的吗?
就在黎桃以为自己找到工作,生活就可以走上正轨时, 现实再次狠狠打了她一个大巴掌!
原来[血茶屋]的奶茶,是用员工的血制作而成的……
她真正走上的,其实是每天放血给其他诡异喝的路。
两个月过去……
黎桃身材消瘦50斤,她感觉自己再在[血茶屋]工作下去,可能撑不过下个月,可是她没有办法,她找不到比[血茶屋]更好的工作,摇奶茶好歹能活三、四个月,其他工作可能连七天都撑下来。
这天那个总是来找她麻烦,就想免费获得一杯奶茶的扫把头又来了,黎桃照旧只能沉默地站在收银台后面敢怒不敢言。
然而这次和以往都不同!有人突然把扫把头给踹倒了!
没错!就是人!
黎桃成为诡异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人类!
她听说过会有人类来到诡异世界,也听说过人类的血肉非常美味,比诡异的血肉更香、更甜,就是没有诡异的血肉拥有强大自身的能量。
但面前这个人类……非常强大,也非常富有。
她甚至出手用500万买下了[血茶屋]!
黎桃对于自己即将更换老板的事情,既兴奋,又胆怯。
对方那么厉害,会不会顺手把她也给杀了呀?
可是没有。
那位名叫‘姜柒’,身后还带着几个凶神恶煞恨诡的人类直到离开都没有对她做什么,黎桃悄悄松了口气,觉得自己的命暂时保住了。 ↑返回顶部↑
因为来到‘平安花园’的第一天, 她的全部积蓄就被抢走了。
抢劫犯的实力比她强,黎桃根本没法反抗, 只能交钱, 好在对方谋财不害命,她没被对方拖进小巷子里吞噬掉。
为了生存, 黎桃只能努力在‘平安花园’里找工作赚钱。
这时她才发现, 原来当初销售员说的话, 都是骗诡的!
什么邻里和谐, 赚钱容易,都是谎言!
明明这里的工作, 但凡条件好点的,都得靠抢!
后来走投无路的黎桃神情恍惚地推门走进一家名为[血茶屋]的奶茶店, 店内正在做准备工作的老板看见她就问道:“是想喝奶茶吗?虽然我们八点才开始营业, 但你要是想喝的话, 我也可以提前为你制作。”
可能是连续找工作都没有找到, 还天天受欺负,精神有些崩溃的黎桃看着面前美丽又温柔(?)的老板,突然就扑通一下跪在了地板上, 抱着老板大腿就开始哭喊:“老板!请让我在这里工作吧!”
“求求您!我会拼了命一般工作的!我愿意一个诡干三个诡的工作!我愿意每天只需要睡5个小时!我……”
在她胡言乱语的保证下,老板还真的同意了。
“行, 你今天就可以上班。”
“……啊???”
黎桃不敢置信, 原来放下自尊心,抱大腿是有用的吗?
就在黎桃以为自己找到工作,生活就可以走上正轨时, 现实再次狠狠打了她一个大巴掌!
原来[血茶屋]的奶茶,是用员工的血制作而成的……
她真正走上的,其实是每天放血给其他诡异喝的路。
两个月过去……
黎桃身材消瘦50斤,她感觉自己再在[血茶屋]工作下去,可能撑不过下个月,可是她没有办法,她找不到比[血茶屋]更好的工作,摇奶茶好歹能活三、四个月,其他工作可能连七天都撑下来。
这天那个总是来找她麻烦,就想免费获得一杯奶茶的扫把头又来了,黎桃照旧只能沉默地站在收银台后面敢怒不敢言。
然而这次和以往都不同!有人突然把扫把头给踹倒了!
没错!就是人!
黎桃成为诡异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人类!
她听说过会有人类来到诡异世界,也听说过人类的血肉非常美味,比诡异的血肉更香、更甜,就是没有诡异的血肉拥有强大自身的能量。
但面前这个人类……非常强大,也非常富有。
她甚至出手用500万买下了[血茶屋]!
黎桃对于自己即将更换老板的事情,既兴奋,又胆怯。
对方那么厉害,会不会顺手把她也给杀了呀?
可是没有。
那位名叫‘姜柒’,身后还带着几个凶神恶煞恨诡的人类直到离开都没有对她做什么,黎桃悄悄松了口气,觉得自己的命暂时保住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