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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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请自来的客人?见鬼去吧!
  “等……” 迪克刚刚伸出手想说什么,门就被迎面毫不留情地狠狠关上,要不是退的够快,差一点迪克的鼻尖就要被夹个正着。
  迪克并不习惯韦恩庄园。
  或许是这个地方对于一个八岁的小孩子来说实在太空旷了,大到几乎安静得有些难以忍受,韦恩先生并不是总在庄园里,潘尼沃斯先生又有自己的工作。
  他几乎也没怎么见到过莉莉安·韦恩,要不是潘尼沃斯先生说:“放任客 人一个人进食是主人招待的失职”,那个和他一般大的韦恩小姐根本不想看到他,看着他的表情像是看到了什么臭虫或者寄生虫。
  这里并不是他的家。
  迪克无比清楚地意识这一点,虽然警局同时在帮他查询有没有其他的近亲,可迪克不曾听父母提到过,这样下去他迟早的归宿会是哥谭的孤儿院。
  而哥谭人都知道,那里正是□□打手的主要来源。
  他会在哥谭堕落下去,或者更糟糕的,被拿去卖器官。
  所以韦恩先生的收留,哪怕只是暂时,那也是韦恩先生的好心。
  在韦恩庄园他吃到了从未接触过的美味食物,虽然迪克更习惯麦片的味道;客房的床榻也很柔软,虽然迪克更喜欢悬在半空的吊床;同样好心的管家先生还替他准备了抱枕,虽然迪克更喜欢父母温暖的怀抱。
  一切都不是迪克想要的。
  他当然想要回到过去,可人类能改变的只有未来。
  迪克偷偷地从庄园里遛了出来,感谢在马戏团锻炼的体力!虽然路途遥远,可他还是跑离了韦恩庄园,并且成功没有惊动任何人……至少他自认为没有。
  命运总是会将人指向出乎意料的方向。
  就像理查德·格雷森不曾预料自己会在一夜之间失去父母,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寻找凶手的路上会撞见属于哥谭的都市传说。
  蝙蝠侠。
  正黑旗的哥谭人都知道这个新鲜出炉的义警,他可是近期最有名的新闻,唯一能和哥谭王子的绯闻相提并论的头条。
  这个蝙蝠怪人总是借着夜色出现,试图行侠仗义——虽然是以将罪犯倒挂在大楼的方式。
  这就是他们哥谭!
  和别的城市不同,哥谭只配拥有昼伏夜出的蝙蝠吸血鬼……不敢在白天出现,当然应当是吸血鬼了!
  父母的死亡并非意外。
  如果找到了用硫酸侵蚀绳索的始作俑者……迪克问自己,他会怎么做?
  在同态复仇、血债血偿之后,他内心的伤痛就能被抚平吗?
  蝙蝠侠看着被他拽住手腕的理查德·格雷森,仿佛看见了曾经反复在现场徘徊,一遍遍去试图寻找线索的自己。
  那个还没有成为蝙蝠侠,放任着被怒火和仇恨支配的自己。
  “我向你保证。” 宛若喉癌的声音嘶哑,“我会找到他,并让他得到法律应有的审判。”
  “不,我要亲自找到!”迪克大喊,“而且我不相信——”
  有谁会相信哥谭的法律呢?
  在这个城市,好人总是活不下来,坏人总是无法得到应有的罪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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