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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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了?”林桃儿一惊,“糟了,咱们殿下还没练到辟谷那一层,半天不吃就得饿得慌!”
  “不会不会,”小檀忙摆手,“殿下提前让奴婢准备了好些点心、茶水,一准儿饿不着。”
  “笨丫头!”林桃马上听出不对劲,一跺脚道,“吃了喝了不要上茅厕么?说明殿下根本没吃!”
  最后一颗圆欢喜,一口放进嘴里。
  糖衣酥脆,山楂软糯,柳春风惬意地嚼着,口中是熟悉的酸甜,身畔却是陌生的风。
  花雀载着柳春风跑了一天,此时,他已离悬州百里之遥,放眼望去,芳草凄凄,日坠西天,一道被来往旅人踩出的浅绿自脚下一路向南,伸向天尽头。
  “杀得好,省得我出师无名。”
  “少主切莫轻敌。以往有南、北二位长老坐镇,封獾尚算收敛,如今北长老仙去,南长老被杀,九嶷山内已无人能压住他。属下此番请少主回山,是想请少主稳住封獾,至于何时根除此患,依属下愚见,还需从长计议。”
  与花雀并行的是两匹乌亮亮的西北蕃马,马背上分别坐着花月和他的属下谢芳。1
  “少主,现在还未到与封獾一较高下的时候。”谢芳见花月不改轻松,目中浮起忧色,“许亭去年坠马,他手中的银矿被封獾趁机收入囊中,草药与镖局生意虽由少主掌管,可两样进项加一起还不及银矿的一半。财力上,我们根本无法与封獾抗衡。再说兵力。表面上看,只要白犬军与青狐军合力,对付封獾的玄豹与赤蛇便有六七成胜算,可孙岐自始至终未说过白犬效忠于少主,万一他临阵倒戈,我那老弱病残的青狐军恐怕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撑不住。”
  “先生,你还会带兵?”
  看谢芳的斯文打扮,柳春风原以为他充其量是个狗头军师之类的人物,没想到竟是个武将。
  谢芳一愣,随后笑道:“略通一二,柳少侠见笑了。”
  花月这才记起左右二人尚不相识:“来得匆忙,竟忘记了介绍。”他抬手向柳春风,“这位是我的京中好友柳春风,柳少侠。”又抬手向谢芳,“这位是九疑山青狐军的军头,谢芳。”
  这名字柳春风少说听过百八十遍了。
  一串小画本在柳春风心头快速闪过,最后,定格在《冥水铁骑》中的一幕:一众将士策马疾驰,领头的将军一身青黑锁铠,手持降魔杵直指匈奴军队,口中呼喝:犯我漠北者,有来无回!23
  “你是......你是谢芳?漠北的谢芳?”柳春风瞪大眼睛。
  谢芳,人送绰号“拿云秀才”,十七岁中状元,官至中书舍人,后自请从军,被漠北主帅姜川选为副将,后因先帝刘佶听信谗言临阵斩杀姜川,愤而落草为寇,到九嶷山做了封狐的鹰犬。
  此人在画本中亦正亦邪,长着鹰眼鹰鼻,身着半边白衣半边黑衣,常用兵器为降魔杵与环子刀,目露狡诈与杀气。
  可再看眼前这位郎君,约莫四十不到,眉目清俊,一身蓝衫,举手投足间尽是书生特有的风流态度,怎么看都不像个山中盗匪。
  “正是在下。”谢芳应声颔首。
  柳春风左手掐右手,确定自己不是做梦,脱口问道:“那你何时再回漠北军营?”
  漠北,许久无人提起的两字令谢芳心头一热,他怔了怔才笑着答道:“谢某已住惯山野,余生怕是不会离开九嶷山了。况且,谢某已年近不惑,疏于兵法,即便想回漠北,怕是朝廷也看不上了。”
  “肯定不会,”柳春风打包票,“现在漠北主帅是岳少黎,他对姜将军与你十分仰慕,你若能回去带兵,他定然欢迎。”
  “多谢少侠抬举,可人生如东流之水,断然没有回头的道理。而且,”谢芳的笑中多了分苦意,“不怕少侠笑话,谢某胸中并无大义,自始至终只想忠心为主而已,曾愿生死追随姜川将军,岂料将军为刘佶老儿所害,走投无路,只得易主而忠。新主从未亏待过我,我又怎能再投新主?如此,不成了那三姓家奴吕奉先了么?”
  柳春风哑然。
  见少年神色失落,谢芳不忍,安慰道:“少侠无需忧心,新帝英武善战,厚待武将,有了伯乐,又何愁千里马不来?只要边关安宁,匈奴人的头由哪把刀砍下不一样?”说到这,他眉心一锁,终于露出些匪气,“唯一让人头疼的是,这小皇帝也忒勇猛了些,短短几年,已将他老子留下的烂摊子收拾近半。打赢漠北一仗之后,更是得闲与各路兄弟频频作对。半月前,竟在九嶷山旁的潇潇镇上驻军,也不知他打得什么鬼主意,这也是谢某此番前来请少主回山的原因之二。”
  “九嶷山又不与朝廷作对,何惧朝廷驻军?”柳春风反问。
  这一问与“何不食肉糜”有异曲同工之妙。
  谢芳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心道,少主从哪交了这么个青瓜蛋子作朋友,可碍于面子,只得继续好言解释:“自少主接掌九嶷山以来,虽不向朝廷称臣,却也从不与朝廷作对,按说不该生事。怕就怕树欲静而风不止,那小皇帝可不是省油的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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