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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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红尾虾一般穿好里衣烘干头发,日头早已偏过正午。
  其他人不必如他这般精细,只在浴房取了兰汤淋浴片刻,穿了新衣出来便算是走了过场。
  一家人收拾妥当,院子里的午饭也刚好开席。
  沐浴着五月已然炽烈的阳光,不管是顾家兄弟,还是顾影朝,抑或是原疏、黄五诸人,这都是长辈不在身边,青年们独自行走后过的第一个端午。
  他们年岁相仿、臭味相投,有一路偕行共同拼搏科场的斗志。
  更有同族、同乡、同志的惺惺相惜。
  觥筹交错间,这时喝的再不是人情世故,也不是左右逢源,而是知己千杯尤恨少的快意恣肆,是一醉方休的酣畅淋漓。
  少年意气强不羁,虎胁插翼百日飞。
  正因为有朋有酒,才能无端生出万丈胸臆。
  顾影朝家教甚严,一看就是第一次喝。
  “当时共客长安,似二陆初来俱少年。”几杯朱砂、雄黄酒混下去,他双颊酡红,已有醉意,蓦然吊了一把书袋,念了首东坡词。
  这词下半阙,正是苏大佬回忆与弟弟苏辙初到长安的意气风发。
  此时念来倒也应景。
  顾劳斯以牙著击杯沿,笑着看宋如松,接下后两句。
  “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致君尧舜,此事何难?”
  他时刻不忘激励自己的头号种子学员,妙笔在手,文思在胸,小小科考,何难之有?
  宋如松从善入流,饮尽一杯,畅快接龙,“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
  顾劳斯听得甚是欣慰。
  显然这段时间的实习经历,叫他更加自信从容。能得东坡乐天真传,堪破命理有无,便是开悟破执之起始。
  其实宦海沉浮、科场起落虽取决于时势,但入世出世的权力却是握在自己手中,顺势时可放手一搏,平胸中沟壑,逆境时不妨闲处袖手看风云。
  一切随心而已。
  “身长健,但优游卒岁,且斗尊前。”最后,顾二吟了末句以作收束。
  他向着北方与南方遥敬一杯,“爹娘在外,不须担心,我与琰之自会平平安安,顺顺遂遂。”
  语罢,他凉凉瞅了一眼顾悄,突然加了一句,“就是琰之大了,有想法了,嫌我寻得五毒献瑞衣太丑,死活不肯穿,这可太伤我这个哥哥的心了。”
  顾劳斯磨牙:“穿!等会我就穿!”
  朱砂雄黄药性重,他都喝不了。
  琉璃限着他,只给了一小壶花雕,温在酒器里,顾劳斯一个气闷,捞起壶一口闷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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