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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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甲也没跟他当外人,不赞同地说:“小悯,不是石大哥说你,路上忍忍好了,你把那银子省着些,还有两身便凑合着穿,以后你跟方智到了江南,安家生活,到处都要银子,赶早走吧。”
  林悯反倒因为人家这样说,更加愧疚,石甲大哥这样清贫节省的人,这些天尽家里有的好的东西招待他们,其实饭量大得很,却每次吃饭,最后都是他跟方智吃不动了,不动筷了,他才敢放心敞开口吃他们剩下的,跟他们一起吃时,总是夹少许,一个练武的大男人,这样委屈自己,因为自己一句话,还把最疼爱的女儿的小兔子杀了,妞妞有多喜欢那只兔子他知道,睡觉都抱着睡呢,林悯想起种种生活上,他对自己跟方智的好和照顾,实在过意不去,坚持道要买衣服,等一天再走。
  石甲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
  于是林悯便要赶马车去镇上市集,那里很远,石大哥每次都要走好久,赶马车能快一点,他想,要是市集上没有的话,野地里抓也我也给妞妞抓回来一只,正这么想,还没出院子几步,方智便撵上来了:“悯叔,我跟你一起去。”
  林悯知道他不爱说话,但是黏人,也就笑着答应,把他抱上了马车,跟自己一起去。
  林悯戴着他那旧斗笠,围着布巾,把仇滦的话记得很牢,加上又遇到了那样的事,回忆都不愿意回忆,都是恶心,谁知道还有没有跟那群合欢派的妖女妖男一样瞎眼没品的人,所以,现在见了生人都有点怯,一贯包的严实。
  低头在市集上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卖肉兔的老猎户的摊子。
  这里比蜀州人多,但人里面,好人少,坏人多,坏的强人更多,世道乱,好人普通人都难活,良心一抛,成了坏人反倒风生水起,收租收税,吃得满嘴流油,穷人只好把这价钱加给更穷的人,不管值不值,加上租税的商品物价,普遍比蜀州那地狱之地贵许多,兔子有死的,也有活的,他掏出石大哥如约找零,还给他的一颗碎银子,才买了一只最活蹦乱跳的提着耳朵让方智拿回车上,马不停蹄的赶着马车回去,仿佛都能看到妞妞的笑脸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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