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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社长又说:「文嫻,你一定可以的,不要白白浪费宝贵的社课时间。」
  旁边看戏的副社长也插上嘴:「再说,身为附中人怎么可以忘记我们的校训就是要会玩又会读书!」
  才没这种校训。
  这都只是歷届学长姐随口乱说的话,但这两人只要一搭一唱,我就连插嘴的机会都没了。
  明明跟我同届,还摆出大前辈的风范,话说得语重心长,我也只能点点头,把笔记本翻到空白页,硬着头皮开始思考。
  然而,脑袋除了学科的东西之外,我是一点想法都没有,就算背再多单字此刻也是无用。
  校排前五有什么用!
  散会后,我整个人趴在桌上,吴依珊从隔壁跑了过来,她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欸,你还活着吗?」
  她制服外面套着浅黄色社服,还扎着两颗包子头,看上去就是四个字——活力四射。
  相比之下,我是惨不忍睹。
  要说附中的校训是「会玩又会念书」,那么吴依珊就是属于会玩,而我则是会唸书,两个人搭在一起刚好凑齐了这句话。
  她是隔壁康服社的活动长,平常忙起来经常不见踪影,而社课结束后,还得去其他校开会,继续准备之后的活动。
  要不是她刚结束迎新,也不会有时间来校刊社关照可怜的我。
  「死透了。」我抬起头,声音虚得像刚跑完八百公尺。
  她一脸幸灾乐祸,「怎样?社长终于不让你混了?」
  我把刚才那段惨剧简单说了一遍,她听完非但没有同情,反而眼睛一亮,像是闻到肉味的猎犬。
  「我有一个很棒的点子。」她语气兴奋得令人害怕,我立刻警戒。
  「我不要!你每次说很棒的,通常都很可怕!」
  「不会啦。」她拍胸脯保证,「你们校刊印出来不是都被丢在角落吗?那乾脆写点大家真的会想看的。」
  我心里一沉。「你想干嘛?」
  「票选封面人物啊!」她笑得理直气壮。
  「还可以再做一期专访,这样你有照片又有内容,版面一瞬间就塞满,而且光是票选活动,大家就会抢着填表单,不就有讨论度了吗?不然谁在乎校刊写什么?」
  我盯着她,半信半疑,「会有人想填吗?」
  「会。」她说得斩钉截铁,「只要你把选项做得够刺激。」
  我本来想说这种东西谁在意,但仔细一想,班上的同学也会拿着手机,在表特版或告白版上滑来滑去。
  嘴上说无聊,手倒是翻得满快,还时不时有人讨论哪一班的谁又怎么样了,高中生本来就没什么娱乐,就那些茶馀饭后的话题也能吵得火热。
  好像也不是完全没市场?
  于是我把吴依珊的点子带回去修成一个完整的企划,週六熬了一晚做表单、写文案、列好投票选项,还跟吴依珊通话聊了一晚各班的八卦。
  这个人真是四通八达,消息来得真快,连谁跟谁以前是男女朋友,现在撕破脸之后,其中一个人忽然申请下学期转组的事情,她全都知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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