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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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人贪恋。
  这是三岁被人强行带进关家,时隔二十多年后,关澜第一次感受到家的味道。
  房子再大,再精美,也不过是最简单的栖息之地。
  没什么让人留恋的。
  但家不一样。
  家是温暖的,温馨的,让人怀念和牵挂的。
  家里有着每个人人生中最重要也最爱的人,让人归心似箭。
  家是归宿。
  只有有归宿的人才会真的幸福。
  “你还会做饭?”他问。
  “你堂堂大少爷不是也会?”黎桉笑着说。
  关澜也笑,声音极轻,指腹一点点抚过他的眼尾,面颊,沿着他脸颊雪白柔润的线条一路往下,最后轻轻勾起他的下巴,很认真地看他的脸。
  “他说,你们是可以结婚的关系。”猝不及防地,高涵那句话忽然在他耳畔想起,黎桉抿了抿唇,挣脱关澜的束缚。
  他跳下餐桌,眉眼间的笑意有一点邀功的意味,“我去给你盛饭。”
  关澜笑了一声,靠在被黎桉染上清浅体温的大理石餐桌上,抬手扯掉了领带,又将西装外套脱掉,露出里面雪白的衬衣来。
  他的发往后梳笼,目光自始至终没有离开黎桉身上,即便动作做的漫不经心,亦是矜贵无匹。
  黎桉将炖得软糯的鲜虾粥盛进碗里,又取了汤匙,偏头对上关澜的视线时,心跳莫名漏了一拍。
  食色性也,他想。
  是人都会偏爱那些能够给人带来愉悦感的美好事物。
  他也只是普通人,没办法幸免。
  将碗碟放在关澜面前,黎桉重新拿起剪刀来准备继续修剪洋桔梗被水泡到已经变色的花枝。
  只是手刚碰到剪刀,关澜便伸手握住了他。
  “你也吃一点。”他说。
  “我晚上吃了蛮多。”黎桉笑着。
  “再吃一点。”关澜坚持,起身去厨房又盛了一碗出来。
  黎桉没再拒绝。
  等粥碗被放在他面前时,他用手环住了碗壁,感受着粥的热气透过陶瓷,一点点染在自己皮肤上。
  “你不担心我吃胖了,万一前后拍出来形象不一致。”他问,又忍不住笑了下,“是不是不太敬业?”
  “不会。”关澜说,视线停留在他开合的唇瓣上。
  刚刚才亲吻过,那双唇红润潮湿,里面软甜,温度滚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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