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修仙玩家 第553节(3 / 4)
愿道法则她拿定了。
脚下的这点不多,但也不算白来一趟,赚大发了。
她忍着开心,便向脚下的鱼放出更多的恶煞,只有这东西才能破魔神的防御。
虚弱的魔神,就是一盘香喷喷的菜。
就在这时,那不断引诱圣母族祈祷的声音,突然转变了说话的内容,目标转向了酒元子。
“外域的生灵,我们谈谈,以我魔神的身份,和你这样一位由魔神创造的生灵平等地谈一谈。”
酒元子一下乐了,“你这话是在瞧不起我,觉得你一位魔神屈尊和我谈条件,感觉很委屈吗?”
“呵,想和我谈的话,你就把姿态给我放低一点。”
她笑得极为嚣张,“别的生灵害怕魔神,我可不怕,我最喜欢的就是薅魔神的好处了。”
“搞清楚你现在的状况啊,笨蛋。”
第686章 所有人都听得到我的心声
被踩在脚下的魔神沉默了。
有些魔神的生活圈子小,宅得不行,只在自己的域里待着,享受后裔无上的敬畏。
就算被瞧不起,那肯定也是魔神与魔神之间,而不会被渺小的生灵挑衅。
这位便是,被酒元子出言不逊之后,竟然进入了短暂的停顿中。
脑子需要缓冲一下,怎么会遇到这种生灵,实在是太无礼了。
酒元子却一点面子都不给,脚下继续释放灵煞,嘴上则不断挑衅嘲讽,“不知道你能不能看见,现在你正在我的脚下,被我踩踏在地上。”
“这么丢脸的状况,难道你都没有一点点羞耻之心?还敢这么嚣张高傲地说我,是脑子坏掉了吧。”
她坏坏地说道:“我要是你,早就受不了,自我了短,别在外面丢人现眼,丢尽魔神的威名和脸面。”
那声音终于又响了起来,不急不燥,只是失去了刚才的傲慢,变得平和了不少。
“这确实是我的错,沉醒了这么久,刚刚醒过来有些不清醒,是我的错。”
“我叫夙希,虽然是愿道法则的魔神,却在这三千魔神中是微不足道的存在。”
“刚才多有失礼,还请见谅,原谅我的傲慢。若是可以补偿的话,我很希望能够为我的言行而付出些东西。”
这位魔神的声音如此诚恳,就像一位品行优良,拥有高素质的淑女。
酒元子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位魔神竟然这么有礼貌,实在是难得一见。
她到现在见过的魔神,就没个正常的家伙,谁会向一位魔神创造的生灵低头啊。
这就像你去朋友家,踢到了扫地机器人,然后立马跪下来请求它的原谅一样。
不是你脑子有病,就是扫地机抓住了你的重要把柄,你为了活命才委屈求全。
酒元子只要代入一下自己,正在和扫地机器人道歉,就能知道目的达到后,自己肯定要对这扫地机器人进行疯狂的报复。
但她不想打一位魔神的脸,人家好说是个魔神,体面还是要给一个的。 ↑返回顶部↑
脚下的这点不多,但也不算白来一趟,赚大发了。
她忍着开心,便向脚下的鱼放出更多的恶煞,只有这东西才能破魔神的防御。
虚弱的魔神,就是一盘香喷喷的菜。
就在这时,那不断引诱圣母族祈祷的声音,突然转变了说话的内容,目标转向了酒元子。
“外域的生灵,我们谈谈,以我魔神的身份,和你这样一位由魔神创造的生灵平等地谈一谈。”
酒元子一下乐了,“你这话是在瞧不起我,觉得你一位魔神屈尊和我谈条件,感觉很委屈吗?”
“呵,想和我谈的话,你就把姿态给我放低一点。”
她笑得极为嚣张,“别的生灵害怕魔神,我可不怕,我最喜欢的就是薅魔神的好处了。”
“搞清楚你现在的状况啊,笨蛋。”
第686章 所有人都听得到我的心声
被踩在脚下的魔神沉默了。
有些魔神的生活圈子小,宅得不行,只在自己的域里待着,享受后裔无上的敬畏。
就算被瞧不起,那肯定也是魔神与魔神之间,而不会被渺小的生灵挑衅。
这位便是,被酒元子出言不逊之后,竟然进入了短暂的停顿中。
脑子需要缓冲一下,怎么会遇到这种生灵,实在是太无礼了。
酒元子却一点面子都不给,脚下继续释放灵煞,嘴上则不断挑衅嘲讽,“不知道你能不能看见,现在你正在我的脚下,被我踩踏在地上。”
“这么丢脸的状况,难道你都没有一点点羞耻之心?还敢这么嚣张高傲地说我,是脑子坏掉了吧。”
她坏坏地说道:“我要是你,早就受不了,自我了短,别在外面丢人现眼,丢尽魔神的威名和脸面。”
那声音终于又响了起来,不急不燥,只是失去了刚才的傲慢,变得平和了不少。
“这确实是我的错,沉醒了这么久,刚刚醒过来有些不清醒,是我的错。”
“我叫夙希,虽然是愿道法则的魔神,却在这三千魔神中是微不足道的存在。”
“刚才多有失礼,还请见谅,原谅我的傲慢。若是可以补偿的话,我很希望能够为我的言行而付出些东西。”
这位魔神的声音如此诚恳,就像一位品行优良,拥有高素质的淑女。
酒元子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位魔神竟然这么有礼貌,实在是难得一见。
她到现在见过的魔神,就没个正常的家伙,谁会向一位魔神创造的生灵低头啊。
这就像你去朋友家,踢到了扫地机器人,然后立马跪下来请求它的原谅一样。
不是你脑子有病,就是扫地机抓住了你的重要把柄,你为了活命才委屈求全。
酒元子只要代入一下自己,正在和扫地机器人道歉,就能知道目的达到后,自己肯定要对这扫地机器人进行疯狂的报复。
但她不想打一位魔神的脸,人家好说是个魔神,体面还是要给一个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