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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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彩妮姐?进来吧。”
  苗佳把衣服穿起来:“怎么这么早过来?”
  “我收到一封尤小六那边发来的信,见里面写了你名字,应该是给你的。”
  苗佳把信接过来打开,看一眼就知道什么事了:“这点事,嗨。”
  她边找出纸来写回信,边问道:“人没走呢吧?”
  “没有,也不着急回复。”
  “回了吧,看来那边确实着急了。”
  不过一会儿,苗佳写好了,交给萧彩妮:“帮我送一下吧,我就懒得下去了。”
  “行。”
  送走她,苗佳伸个懒腰,继续去研究那本法律。
  昨天萧十有做一些笔记,她看了看,不由感觉萧十越来越有趣了。
  萧十虽然是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有些见解却很独特。
  这本法律首先是讲自由民和奴隶的法律意义,其次就是对两种身份的人收取的税,最后是对于所有人适用的税法。
  自由民是拥有独立身份的人,有固定资产,并且不拖欠国家税的人。
  奴隶有两种,一种是官奴,就是欠国家税的,会被当地政府收编成为官家记载的奴隶。
  另一种是私奴,这种也是被国家允许的,富人或者当官的会在权力相关的方面收一些过路费,有人交不上就会被充做奴隶,被拉着去官家那边记一个主人,就成了合法的富人的奴隶。
  官家的整体税款可以说相当低,五十抽一的田税,也就是一年田中收成的2%,看起来比她所知的各种朝代的田税都低。
  其次是人口税,小孩子从七岁开始收税,二十钱,收到十四岁。
  接着女的十四不结婚一年交一百钱罚金,男的十四不结婚一年交一百二十钱罚金,成婚后的男女税款都降到五十钱。
  男女三十岁没有成婚的,最高可涨到六倍罚金。
  其中奴隶需要交的税是自由人的一半,由主人代交。
  接下来是徭役,一般为农闲时才收人去做,而且也随着皇帝的不同,显得稍有不同,不过可以花钱免掉徭役,一般是一个人三百钱,明码标价,官府直收。
  男性还需要自费服兵役。
  其中奴隶需要交的钱是自由人的二倍,由主人代交。
  通用的税法更多,各行各业都有很多需要交的钱款,但是这些钱款总的数量看起来并不多。
  萧十主要就奴隶那项展开了思考,他列举了十多条他知道的官奴需要交的东西,以及对后代的危害,更多的是对私奴的思考,以及所有法律法规可以对富人网开一面的痛斥,最后的一些是他对百姓活下来需要的东西的思考。
  对于苗佳来说,这些都不算是新奇的玩意儿,她在现代看过更先进、更舒适的环境,而萧十的所有思考,她都曾经在历史之中学过。
  对她来说并不是很先进的思考方向。
  但是,在山寨之中的这些日子里,与其他所有人的交往之中,她都能明显发现,对比其他人来说,萧十、萧彩妮这一家子都算的上先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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