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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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叹完气回头,许是她磨蹭的实在有些久,躺在床上的侯朝月表情已经不似刚刚的眉目疲惫,眼帘低垂的低落模样,不知何时,她已经抬起了那双血丝未退的眼睛,正在直勾勾盯着她,看模样,是真的对她口中的答案很执着。
  沈明玉回视着她的眼睛,嘴巴张了好几张,最终顾左右而言它,抛出了一个提问。
  “你……真的喜欢孙时越吗?”
  侯朝月点头,目光没有一点闪避。
  “我很爱他。”
  爱?
  沈明玉歪头。
  “原因呢?”
  又是一阵冗长沉默,半晌后,侯朝月直勾勾的眼珠慢慢闭上,干皱发白的嘴唇却微微上翘。
  她正在回忆两年前她和孙时越的初遇。
  “两年前,我十六岁,年少轻狂,桀骜叛逆,因为觉得家里管束太严,便一个人轻装简行,就骑了匹马,拿了把剑,仗着小时候学了几年功夫,便要像话本里说的那般,一人一剑,闯荡江湖……”
  当然她不傻,银钱倒是拿的多,可那有什么用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只过了三天,第四日就遇到了一个连环骗局,别说手里的几百两银子了,就连□□膘肥体壮的骏马都被人弄走了。
  那时的她也实在年轻,有骨气的紧,没了马她就腿着走,没了钱她就风餐露宿,反正就是铁了心要像话本里的大侠那般,济贫扶弱,仗剑天涯。
  再然后,嘿,风餐露宿小一月后,还真让她遇到了一个人贩团伙。
  人贩团伙规模不算大,七八个膘肥体壮的成年女子,控制着二十多个哭哭唧唧的小少年。
  侯朝月本来还有几分自知之明,打算智取的,毕竟规模不大也是规模,七八个成年女子一块上,她是真的有些吃不消。
  但奈何,在悄摸踩点的时候,与密林之中碰见了两个人贩团伙共同欺辱一位少年。
  那场面,简直不堪入目。
  少年看上去不过十二三岁,白白嫩嫩,眉眼青涩,但就这样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却被两个狞笑着的禽兽撕扯的身无寸缕。
  她们嚣张的甚至都不捂少年的嘴,就那么任他惨叫,求饶,嚎哭。
  少年混杂着惨叫的嚎哭响在耳中,侯朝月一时间大脑鼓噪,眼睛充血,就那么不管不顾的拎着她的剑冲了出去。
  其结果——状况惨烈。
  先开始欺负人的两个禽兽被她杀了,后头冲上来的六位同伙与她打斗胶着。
  对方没有全须全尾,而以一打六的侯朝月更是形状惨烈。
  前胸挨了两刀,后背伤口见骨,虽因她反应快速伤到的都不是致命之地,可如此深的伤口,如此凶猛的流血速度,再加上对面到现在还有三位挺直站立,手持钢刀的人贩,侯朝月觉得吧,她应是没命走出这片地界了。
  身为一个金银窝里长大的富小姐,最后却死在如此荒郊野岭,侯朝月遗憾吗?
  没空想,她此时此刻鼓胀的脑子里唯一想到的只有一点。
  死都死了,总不能白死,她一定要把小屋里锁住的儿郎们都放出来!!
  脑里这样想,行动上也是这样做。
  她一边与人对打,一边技巧性的往小屋门口挪,然后打啊打,挪啊挪,挪到最后,身体上的伤口又添了几处先不说,倒是真让她挪到了小屋门口的那片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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