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3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长安,我见过你的,你们中的每个人我都见过。”白锦的耳坠因为偏头而贴向她的脸,耳坠是纯金的水滴状,本该俗气,在她身上偏偏合适得不行。
  水滴也非实心,半镂空中,若凑近竟能看出里面有条小龙。
  “当年千夜救的每个人,我都见过。”白锦目光一一看过去,“我记得,卞书当初带着弟弟跟着流民四处逃亡,天灾人祸,他弟弟被人抢去当了两脚兽,兄弟情深,他才六岁,连自己都顾不过来,哭得歇斯底里,被人又拖又拽,身上到处都是伤。”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六岁的卞书个子也矮,才刚到成人膝盖,小孩子抱着一个比自己更小的孩子,即便是这样的乱世流局也是少见,因为有的早早就已经成为两具白骨。
  透过千夜的视线,看到那孩子哭得嗓子都哑了,身上没一块好地方,试图去扒拉比自己高大许多的男人,三岁的弟弟懵懂的眼望着哥哥,泪水哗哗往下掉,他的嗓子也已经发不出声。
  钝的刀刺入孩子娇嫩的身体,鲜血太浓烈,浓烈到足够让卞书永远无法忘记。
  人性,这是人性,又是人性。
  千夜出手了,他杀了那几个男人,救下卞书和弟弟卞津,从此,属于他们的崭新生活开始了。
  卞书不愿改名,而他的弟弟卞津愿意。
  “活下来,在这世道,已然不易。”
  我给了你们这样不易的机会。
  她的眼眸上抬,看着宁长安身后的高壮男人:“宁二,你应当都记得。”
  一缕神魂跟着千夜四处游走,而那抹神魂对年幼的孩子偏爱非常,以至于三岁的卞津早开智早记事,连体魄都好得非常。
  “宁二记得。”高壮男人的声音是与身材截然相反的软糯,娇得很,也正因此,他几乎不愿说话。
  这样的反差有人知晓有人不知,身为哥哥的卞书即便习惯了,也还是忍不住看向弟弟,福祸相依啊。
  正因如此,过往痛苦记忆被重新掀开也没了感觉。
  过去的都已经过去,卞书不会遗忘,但也不会画地为牢。
  救命之恩,在场的谁都是,宁长安这家伙折腾来折腾去,不知道图什么,但他们认识这么多年,也必然不会置之不理。
  宁长安的话不算全假,以下犯上,这家伙又何必找不痛快。
  唉——
  原本哪有他的事,可现下不站出来哪里行。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