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23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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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尝尝。”
  旁边的警员也不嫌弃他,直接在他咬过的地方跟着咬下一口。
  咔嚓~
  咬下去时,外层那层薄薄的、烤得有点脆的皮,带着芝麻和孜然粒在嘴里爆开的颗粒感。很快,牙齿就陷入了面筋里面那种惊人的柔软里。
  它不是那种软塌塌的,而是非常有韧劲儿,像在嚼一块很有弹性的海绵,得稍微使点劲,才能感受到那个惊喜的回弹。
  “还真是,像是一块压缩的软面包,”又咬下一口仔细尝了尝味,“不过好神奇啊,竟然能尝到很香、很美味的肉味。”
  “这叫面筋。”
  掸了下烟灰,陈晨轻飘飘地解释道。
  把铁签上最后两片豆皮卷韭菜咬下来,副警长一边喝着易拉罐里的啤酒,一边说:“话说回来,虽然你给我们做了这么多好吃的,但该罚的钱,还是要罚的。毕竟你这是被人举报,我们也要按规矩办事。”
  陈晨:???
  这不是陈晨第一次偷偷出来卖烤串了。
  把烤炉往车里一塞,到处都能成为他的“烧烤摊”。
  上上周的周四,去过布鲁克林的酒吧;前几天又在曼哈顿的下东区,支着烤炉卖了一两个小时;昨天晚上他睡不着,也来皇后区踩了踩点,本想着今天大干特干一场,结果就被人举报了……
  说起来也怪他,就应该遵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原则,同一个地方短时间内不能连续来两次,要不谁能抓得到他这位“烤串侠”?
  哦对,烤串侠,这是陈晨给自己起得外号。
  就跟蝙蝠侠、蜘蛛侠那些超级英雄一样,之所以叫烤串侠,是他觉得自己可以用烤串,拯救那些深夜里难以入眠的人的味蕾。
  谁说只会做饭的人就不能成为英雄?
  一听副警长还要罚自己款,陈晨一下子就把他盘子里的烤猪蹄端走了,“哥们儿,你这可就有点过分了,我忙活这么长时间给你做好吃的,你竟然还要罚我的钱?!”
  “别别别!”
  看见还没尝到味的猪蹄离自己而去,副警长一下子就慌了,“处罚虽然没办法免除,但具体金额我们可以商量嘛,实在不行,你用这些烤串来抵也是可以的。”
  “这还差不多,”见副警长松了口,陈晨这才把烤猪蹄还过去,“那你说个数,罚金大概要多少?”
  担心陈晨再次拿猪蹄要挟自己,刚接过猪蹄,副警长就赶紧把盘子拿得远远的。
  “五百美刀。”
  见陈晨又要开口,他赶忙补充说:“我已经减一半了,按照正常的环保法,污染环境要 处罚至少一千美刀,并且还要拘留一周。五百美刀,是最低最低的极限了。”
  既然副警长都这么说了,陈晨也就不说什么了,“好吧,我今天出门没带多少钱,就用烤串来抵吧。”
  说完,就重新打起精神,一副准备大干特干的表情,站起身的时候,还顺手把刚才坐着的椅子拉给了沈瑶。
  “你们中午也没吃饭吧?正好,坐下一起吃。”
  拿起夹子往烤炉里续了两块炭,陈晨抬手对另外一名警员吩咐道:“再去我车里拿点肉,顺便看看烧饼有没有,有的话一起拿来。”
  “好。”
  “我跟他一块去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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