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它 第9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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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桐如坐针毡,却仍强装镇定,放下自己手里压米饭的勺子,再次否认:“你认错人了。”
  后来的聊天她变得心不在焉,一直在反思自己什么时候有的这个习惯,又疑神疑鬼,疑心全世界人都留意到了自己这个习惯。她走神到了相亲结束之际,才终于想起来询问对方的名字。
  他说:“刚见面我就说了,你没记住吧,我叫唐生民。”
  后来回到家里,仔细一查这个叫唐生民的男人的资料,母亲首个反对,眉毛都皱成了东非大裂谷:“这男的什么玩意儿?初中读完竟然就没再读了,那不就只有初中文凭吗?!而且毕业以后从来没出去工作过,一直在家里啃父母的那点积蓄,战争都结束两年了,联合政府为了促进青少年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就算是头猪都能找到工作,他没工作纯粹就是懒。你嫁过去就是免费的保姆,只能天天跟着他过吃糠咽菜的苦日子。”
  林桐越听越满意,说我就要这个了。为了说服母亲同意,她还硬是找出了唐生民的一个优点,指着相片说:“看,他的脸挺好看的。”
  “?”
  *
  与唐生民结婚是极其草率的决定,婚后他们搬到了c-201区,一个偏僻的小城市。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相敬如宾,对彼此处于完全不熟的状态,早上起来看到身边睡着一个人,各自都会狠狠吓上一跳。唐生民试探性提出过他可以去结扎,甚至,他们可以过上一种柏拉图式的夫妻生活,反正他在这方面的欲。望堪比出家的和尚。
  两个完全不熟的人讨论结扎不结扎的问题是很古怪的,但邢知理还是以召开组会的认真态度就该议题召开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家庭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如果她单方面托腮沉思、唐生民坐在餐桌对面打瞌睡也算讨论的话——她决定还是要一个小孩。
  “什么?”唐生民从睡梦中惊醒,抹了抹嘴边的口水,“你刚刚说什么?”
  “我要生个小孩。”
  “哦……好。”唐生民点点头,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挠头道,“和谁?和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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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可能有点啰嗦,不过还是操心提醒一下,大家千万不要学林桐挑男人……
  文学世界里可以为了故事需要而选择性地对一些情节与人设进行艺术处理,可以说他们是bug+bug=work,是瞎猫撞上死耗子,是两个奇怪的人阴差阳错组合成某种非常规家庭——一个自我的人出于生存需要、自身特殊的身份与性格,恰好需要一个不闻不问的丈夫和一段人人闻风丧胆的丧偶式婚姻,一个好吃懒做的人想要游手好闲地度过此生,所以接受了一个战犯身份、很有可能带累他性命的迷雾重重的妻子。更凑巧的是念念的性格对这些都很钝感,所以没有人受到太大的伤害。
  这篇文要探讨的重点也不是原生家庭的重大创伤这样沉痛的议题,因此我不会把念念的家庭写得太过苦大仇深。
  但现实中选择婚姻对象需要更加审慎。文学世界里即便出现苦难,也可以用一句“三年后”轻描淡写跳过去,现实中“三年”却要选择者真真切切去经历,正因为现实中的我们无法选择跳过任何一天,才更要对自己人生的重大选择负责。
  希望大家无论恋不恋爱、结不结婚,都能过得从容自在
  第107章 不问明天知理,你不能就这样过完一生
  林桐严肃地点点头。
  促成她做下这个决定的除了一时冲动,还有对唐生民的信任。
  唐生民这种人竟然能令人对他产生信任,听起来仿佛天方夜谭,但事情确实诡异地发展成了这种境况。
  很长一段时间里,林桐都被一个未解之谜困扰——这个相亲来的便宜丈夫究竟知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自第一次相亲提过以后,他好像就忘了邢知理这一号人,从未谈起这个名字,直到新婚后的某天,面对面一起吃饭的时候,他才冷不丁对她抛出句:“怎么把这个习惯改了?”
  说完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她面前的饭碗。
  当时林桐正极力克制自己用勺子压平米饭的冲动,从凸起的米饭小山上佯装自然地舀了一口塞进嘴里。为了让唐生民忘掉这件事,她还特意煮了一个月的面条,估摸着对方已经将这个细节忘得差不多了,才斗胆做了一顿米饭。
  现在看来,她应该吃上一辈子面条才对。
  林桐放下勺子,嘴里含着那口米饭,嚼也不是,不嚼也不是,腮帮子鼓鼓的,
  瞪着眼睛看着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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