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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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靥打断他:“手心手背上的肉,也是有分别的。”
  手心上的肉,就是比手背的肉要柔软,要更让人珍视。
  “不是,”任子青忍了忍,还是忍不住,“其实我想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在你爹心里明谣是手心,而你最多算是个手套。”
  还是用来保护手心的那种。
  明靥:……
  她真是脑子有病,才与任子青掰扯这么多。
  少女扭过头,更不愿再理会他了。
  往日里那个花孔雀,于她身后愈像一只叽叽喳喳的麻雀。见着她好似生了气,任子青终于慌了,哄得愈发卖力。
  “我错了,你不是手套,明谣她才是手套。你是最珍贵最宝贝的手心,明靥,明二小姐,小摇钱树,你莫生我气了……哎,你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明靥侧目,只见任子青将手中之物扬了扬。
  登即,她看清那本书的扉页。
  《一树梨花压海棠》
  ——是她先前未曾抄写完的禁书之一。
  先前,她替陈玉堂做事,所抄写的便是这本禁书。
  这本书分为上下两册,当时陈玉堂只于市面上兜售了此书的上册,便已赚得盆满钵满,而如今任子青手中拿的,正是此书的下册。
  明靥压低了声儿:“这本书,你如何得到的?”
  任子青得意洋洋:“自然是……我找到了它的原作者,将其买下来了咯。”
  明靥声色清冷:“说实话。”
  “好吧,”见瞒她不过,任子青撇了撇嘴,“藏书阁封禁后,我偷偷翻进后院,一棵树下翻到了一个小书匣,这本书便就是从里面找到的。”
  正说着,他将书本于她身前扬了扬。
  “你瞧,还能闻见泥土的清香呢。”
  还真是。
  明靥眼看着那本书,正欲伸出手,对方忽然又将手缩了回去。
  不甚炽艳的日影之下,少年眯着眼,饶有兴致地瞧着她:
  “想要这本书呀……叫声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足智多谋勇猛无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任小公子来听听?”
  明靥:“……”
  “不乐意?那换一个,叫我一声大曜第一风华绝代文雅翩翩美男子也行。”
  明靥翻了个白眼:“有病。”
  任子青缴械投降:“哎哎哎,我给你,给你还不行。明靥,你别踩我新鞋!嘶,好痛的……”
  二人正打闹间,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妹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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