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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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_9:甚至还有虐恋情深环节。她该不会就算如此也非你不可吧。
  no_0:她确实很坚定。我家老人比较顽固,因此很讨厌她。不过我们已经一起努力,算是得到了老人家的认可。
  no_10:???
  我写小说都不敢这么老套,一般女同文学最大的阻碍就是家长,你们连这关都过了,为什么不在一起?是因为你长得丑还想得美吗?
  no_0:……?
  我长得肯定不能算丑。见过我的都说好看的。
  no_11:那为什么不在一起?你们撞号了?
  no_0:是说abo吗?说来也巧,我是alpha她是omega。而且,她的信息素,与我很匹配。
  no_12:说来也巧,未免太巧了吧!都这样了还不在一起,你到底有什么致命缺陷?智商太低?
  no_0:不至于。我是有过学习障碍,她陪我一起克服了。
  现在她考第一我考第二的程度。
  no_13:妹妹我最后问你一个问题。该不会其实追你的人也很多吧?
  no_0:……你怎么知道?
  no_14:小妹妹你的当务之急是先小学毕业
  no_15:唉,谁的青春期没梦过几个完美恋人呢
  no_16:就算你说的都是事实,真有这么个校花存在……追不就完事了吗!难不成把她追到手的爽感,比不过跟我们这群网友凡尔赛获得的情绪价值吗?
  no_17:楼上真相了
  no_18: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结局可是悲剧。妹妹,这就是你编造的故事里最大的败笔。换个模板梦吧,挑个白头偕老那种
  no_19:别编了别编了,尬得我脚趾抠地马上就要房产自由了!
  no_20:楼上的怎么都在让题主追啊。既然做梦,咱就梦个大的,梦那位校花反过来追题主!
  no_21:这个好这个好!题主,你就梦这个!
  ……
  展初桐:“……”
  跟帖的增多,帖子逐渐热起来,可惜后来回复的几乎都在变着法儿地说她做梦,清一色的“不信”。
  展初桐撇撇嘴,也懒得自证,她来是想讨教的,不是所谓“凡尔赛”,外人爱信不信。
  正准备申删前,新跟帖难得有个语气柔和的,回道:
  no_99:既然抢到好数字,我就假设有万分之一的可能,题主说的是真的。
  既然如此,就追她吧,或许她也在等你。
  若是佳偶天成,命中注定,她一定不难追,你不会后悔的。
  展初桐盯着这一小段字,心头本烦躁的波澜渐渐熄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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