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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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文就是如此。
  毕竟是一家大型财团的一把手,生日就是母亲的忌日,再不长眼的媒体,也要掂量掂量,把这种尘封已久的历史爆出来的后果。
  小维克多虽然不靠谱,但他有句话没说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这一点,从他们仍然选择和维克多集团合作就能看出来。
  “所以啊,”司机满脸感慨道,“哪个好人家会给孩子取‘a’这么个名字,现在普通人养宠物都没这么随便,可见这金汤匙呀,也没不是那么好含的。”
  司机看起来不算年轻,多年为生计奔波,两鬓已有斑白的痕迹。
  他时不时透过后视镜望向后排的眼神,有因为时间的冲刷,显出几分疲惫和沧桑,也有朴素的道德观念,使得他在谈及这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孩时,眼里还会流露出些许怜悯。
  死生为大,这与金钱多少没有关系。
  “小维克多可怜,好在这么多年总算熬出来了。”司机长长地叹了口气,“他妈妈也可怜。”
  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
  回到酒店,瑞文坐在窗户边上,窗帘拉开,没有遮挡,阳光尽数洒了进来,将他的影子投射在地板上,几乎覆盖了蹲在地上收拾行李的霍利斯。
  霍利斯逆光抬头,眯着眼睛问坐在光里的瑞文:“在想什么?”
  他最喜欢问这句话了,瑞文习惯到已经麻木了,扭头,表情藏进阴影里,肆无忌惮地打量同样在阴影里的男人。
  “可以把领带还给我了吧,议员先生。”
  早上出门前,霍利斯递过来什么,瑞文就穿什么,还是在抵达维克多集团后,以电梯轿厢为镜正衣冠时,发现了不属于自己的领带。
  再次借助电梯轿厢为镜时,果不其然,他昨晚准备的那条领带,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身旁人的衣领下。
  瑞文很快想明白了。
  此次出差,因为是工作,他们收拾的衣服,主要以黑白灰为主,这也是瑞文平日里的主色调,所以他常常用领带做一些搭配的巧思。
  昨晚出席宴会,带出来的衣服有些严肃,其中霍利斯尤甚,于是瑞文把自己的领带借给他,中和一下服装与场景的不和谐。
  今日霍利斯反手给他来了这么一出,瑞文望着轿厢墙壁里,比他衣服颜色还要暗淡的领带,静默良久。
  这一静默,就静默到了现在。
  霍利斯一顿,低头瞥了眼身上的领带。
  复繁的花样和挺扩的布料,是一身黑色着装里最明亮的搭配,霍利斯抬头,阴影里,蓝宝石一般的瞳孔依旧晶莹剔透。
  “我觉得你穿戴挺好看的。”
  他的领带穿戴在瑞文身上就是很好看。
  .
  走出圣伦利亚北站,瑞文脖子上还戴着那条不起眼的领带,他原本两手空空,随后一手拿手机,一手伸到霍利斯面前:“给我个箱子。”
  霍利斯只是神情怪异地盯着他,没有任何行动。
  久等不到箱子,瑞文把视线从手机上移开,转向旁边站成“凸”字型的男人,好笑道:“你霸占了我的领带,还要霸占我的箱子?你讲讲道理好不好,议员先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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