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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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需要生存,生存就免不了要去奔波。
  每天早出晚归, 通勤的距离一旦拉长, 视野就容易被框进了一扇小小的窗户之中, 来来去去, 景色千篇一律。
  所谓雨过天晴,只是单调生活里,单调的自然景观,再寻常不过, 不值得为此耗费一点心力和时间。
  效率就是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
  “还好赶上了,我怕一上来就没了。”
  瑞文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睛,刚才他紧盯着彩虹不放, 没注意到他也在下意识担心, 就像霍利斯说的那样, 万一不小心错过, 彩虹就消失不见了。
  这种感受好似回到了小时候,对一切新鲜事物怀有最纯粹的好奇, 幼稚到瑞文甚至有些怀念,一时颇为感慨。
  察觉到身旁人的意动, 霍利斯转头看向他,心想, 不枉他像个愣头青一样跑上来,就是为了赶在彩虹消失前,让这个人一睹天边那抹彩色的痕迹。
  还有莫桑的那个问题:“你们俩又是谁追的谁、谁先告的白?”
  往日之事不可追,但不是不能弥补,兴许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在彩虹的见证下完成这场仪式。
  瑞文就在霍利斯一瞬不瞬的注视下,轻笑道:“你不顾形象在公共场所狂奔,就是为了让我也见一见彩虹?”
  霍利斯的思绪从未来的规划里脱离,语气里满是不理解:“首先,我没有狂奔,只是快走,更没有撞到人。其次,这是彩虹,你上次看见彩虹是什么时候?最后,你要不要这么扫兴,彩虹还不值得你赏脸观看一眼?”
  瑞文心想,到底是谁扫兴,还首先、其次、最后,以为在打辩论赛么。他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心里同时回答道:“值得。”
  不是彩虹值得他赏脸观看,而是彩虹赏脸出现,他得以在闲暇时刻,一览往日不一样的风景。
  如今距离光影艺术周所剩无几,托霍利斯的福,雨后一抹淡淡的彩色,率先构筑了他对今年初夏的印象。
  还有,凌晨猝不及防的滚烫。
  .
  午后好不容易待了一会儿,却仿若隔靴搔痒,下午收工,心痒难耐的霍利斯,死皮赖脸地跟着瑞文回了公寓。
  工作结束在即,霍利斯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做些什么,但晚上挤进同一床棉被,少不了亲亲抱抱一顿。
  临睡着之前,霍利斯喟叹一声,从身到心,是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满足。
  只是睡到中途,怀里的温度却在不断攀升。
  霍利斯本身火力就旺,一到冬夏两季,瑞文对他是完全不同的两副嘴脸。
  眼下正值春末夏初,气温适宜,突然间热腾腾的,烫得他恍恍惚惚,慢慢从困意之中挣扎醒来。
  “宝贝,你开空调了?”向来只在那个时候才会出现的称呼,迷糊中,霍利斯不小心叫出了心里叫过无数遍的昵称。
  他的宝贝没有任何回应,只在听见他的声音后,不自觉嘤咛了一声。
  霍利斯瞬间清醒过来,连忙伸手摸一摸瑞文的额头。
  掌心温度灼热,热得他心里也跟着滚烫了起来。
  “你发烧了,瑞文,先别睡了,快起来,我带你去医院。”
  瑞文烧得骨头都在隐隐作痛,根本无法进入深度睡眠,霍利斯苏醒时动来动去,他就有所感知。
  乍然听见他的声音,恍若从遥远的时空中传来,半梦半醒间,瑞文只听见了是他在说话,却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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