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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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的后半段已经被勾上了几个。
  林时屿注意到,“送对方回家”那一项已经打满了勾,后面还写了一行小字:“已完成23次,待续。”
  他的手指微微顿了一下。
  第二页是他来酒吧的时间记录。
  页面底部是一大段随手写下的便签要点。
  1、习惯在吧台最左边擦杯子
  2、喜欢先用湿布再用干布
  3、讨厌别人催单
  4、讨厌客人喝酒闹事
  5、喜欢在打烊后一个人待十分钟再走
  第三页是一张手绘的日历,从今天开始往后数一百天。
  最后一行是路榷的签名,旁边还画了一只很小的、歪歪扭扭的兔子。
  林时屿盯着那只兔子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信纸折好,重新塞回信封,想了想,塞进了沙发坐垫下面。
  ***
  那天晚上,路榷走进酒吧的时候,吧台上已经放好了一杯特调。
  浅金色的液体,在灯下闪着碎碎的光。杯壁上凝着一层薄薄的水雾,旁边插着一小枝薄荷。
  阿白看见路榷进来,朝吧台努了努嘴。
  “某人给你做的,”他说,表情微妙,“他让你别点了,以后就喝这个。”
  路榷端起杯子,低头闻了闻。
  蜂蜜的甜,柠檬的酸,还有一点点茶的涩。
  “叫什么?”他微微笑着,朝林时屿的方向看过去。
  林时屿站在吧台另一端,正背对着他整理酒柜。听见这句话,动作顿了一下,没有回头。
  “自己猜。”
  路榷握着杯子的手指微微收紧了。
  他看着那杯浅金色的液体,看着杯壁上滑落的水珠,看见玻璃上映出来的自己的脸——眉眼舒展着,嘴角往上弯着,表情温柔得连他自己都觉得陌生。
  那杯特调的名字,终于不再是“撒谎的人鼻子会变长”,不再是“得寸进尺”,不再是“痴人说梦”。
  足够翻篇,足够原谅,足够一个人在雨后的晴天里,重新鼓起勇气,朝着另一个人走过去。
  路榷喝完最后一口,把杯子轻轻放回吧台。
  林时屿从酒柜后面转出来,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移开视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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