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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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县令不禁问:“你担心我?”
  叶经年点头:“事情因我而起。若是我害你受伤,或者——”
  程县令打断:“后半句就不用说了。”
  叶经年又气得想走人,“我不是催命阎王!”
  程县令:“举头三尺有神明。”
  “真有神仙会放任那畜生作恶?”叶经年对此嗤之以鼻,“你被害,神的使者说你命不好福薄。你发达了,神的使者来了,说是神仙保佑。厚颜无耻!想得真美!”
  程县令张张口,发现无法反驳:“难不成你从未拜过神?”
  叶经年:“拜过。不过是遇事不顺,用这种法子安慰自己继续做下去。我不会因为拜了神就交给神仙,自己什么也不做。那样我只会被饿死。”
  程县令:“你做成了会去还愿吗?”
  叶经年:“有钱有闲去也无妨。权当散心。若是叫我节衣缩食,想都不用想。神不会因此看到我的诚心,只会养肥了所谓神使。”
  程县令接触的案子越多,越不相信上天有灵。但他身为皇亲不能说出来,“在我这里说说也就罢了,出去可不能这么说。”
  叶经年:“我很少在外面这么讲。逢年过节看到我娘拜个不停,我看不下去也只是说一句,怎么没见神帮过你。”
  程县令:“你娘怎么说的?”
  “我娘说,遇到事了再拜叫临时抱佛脚,没什么用。现在拜,日后遇到事了也能顺利躲过去。”叶经年真想问,我来到这里又怎么解释。
  程县令:“我母亲也说过类似的。”
  叶经年:“即便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但不想着改变,那一日也会到来。所以我更相信,事在人为。”
  程县令想起一段旧事。
  当年贵妃伙同二皇子给太子用药,被太子及时发现,太子没有隐忍不发,而是在中秋宫宴上挑断母子的手筋脚筋,彻底把人废了。
  当日程父曾说过,太子过于莽撞,应当从长计议。
  那时程县令年少,见识浅薄,便认为父亲言之有理。
  如今想来,待太子同亲戚幕僚商讨出对策,八成已经被贵妃害死。
  当年太上皇没有备选。废了太子他再培养出一个合格的继任者最少需要十年。那个时候太上皇已年近半百,他哪敢赌。
  太子被废后并未移宫,只是被圈在东宫之中。因此程父看出来太上皇并非真心要废太子。
  果不其然,没几年,朝中百官陆续淡忘此事,太子复立,连当初在宫宴上点出“贵妃残害太子,其罪当诛”,因此被夺了功名的薛通明都回来了。
  程县令不禁说:“事在人为!”
  叶经年:“我先前说的事,别觉得我胆小怕事啊。”
  程县令微微摇头:“不会的。你也不要认为害了我。我身为县令,查案是我的职责。再说了,这次你请我出面,兴许日后我也需要——”
  叶经年打断:“还是别说了!我要真是阴差,那你就是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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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先发这么多,下午我要是状态好就多写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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